2016年6月,市民曹女士在山東魯星時代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星時代體育”)辦了一張籃球訓練卡,至今只使用3次。今年7月,她致電商家時,得知店鋪已關門。隨后,曹女士多次要求商家退款,但始終未果。對此,魯星時代體育方面稱,因曹女士的卡已超使用期,所以無法退款。

  曹女士稱,2016年6月,她為孩子在位于奧體中路的魯星時代體育,花費1000元辦了一張籃球訓練卡,并簽訂購卡合同。此后,她只帶孩子去了3次,消費了其中的150元。

  “后來孩子不想去了,那里的設施也不太好,就沒有再去?!辈芘空f,大約兩個月后,她便向商家提出退卡要求,可對方以此卡沒有時間期限,可以隨時消費為由婉拒了她,“合同上確實寫著此卡沒有時間限制,當時覺得沒準哪天孩子又想去訓練了,就暫時沒去退?!?/p>

  可讓曹女士沒想到的是,今年7月,當她與孩子商量好前去訓練時,才得知該店早在去年12月就已關門。“我本想打電話問問具體的課程時間,但對方說因為合伙人走了,所以自己也不干了,讓我們不用來了?!彪S后,曹女士多次找商家要求退款,但遭拒絕,“他說在辦卡時就已明確表明該卡的有效期是1年,現在已經過了期限,沒法退了。”

  對此,曹女士表示不滿,稱辦卡時商家從未說該卡有1年的期限,“合同上明確寫著沒有期限,他說合同沒用,以他說的為準,那合同有什么用?不是和廢紙一樣?去年我想退卡還不讓退,太氣人了!”

  隨后,記者在曹女士提供的購卡合同上看到,除該卡的具體類型和費用外,在有效期一欄中,明確說明“訓練卡無有效期,即刷即用”。

  對此,魯星時代體育原奧體中路店負責人王先生表示,店鋪是因一位投資人撤資導致關門,現已在工商部門注銷,“雖然合同上寫著沒有期限,但合同上也寫了最終解釋權在公司,在顧客購卡時,相關工作人員就已為其說明了使用期限為1年,所以沒法退款。”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的王新亮稱,既然合同上明確說明此卡沒有期限,商家就理應為其退款,不存在“解釋權”的問題。市民如遇類似情況,可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