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上萬元買情感咨詢課9天后女友卻跟別人訂婚,機構:不退錢

  9月6日,山西臨汾的鄭先生向澎湃質量投訴平臺(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今年6月,為了挽回女友,他在“蛻變愛情”情感咨詢機構花11800元購買了兩個月私人定制課程。咨詢9天后,鄭先生感覺課程“徒有虛名”且女友即將與別人訂婚,于是要求退款,但機構方以有合同規定為由拒絕。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表示,如果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知情且認同,則應履行其中的條款,不能因為沒有達到目的就要求解約。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王飛律師同時提醒到,消費者應提高警惕,盡量選擇正規的機構,了解對方是否有足夠的師資力量或專業人員進行這樣的情感咨詢服務,以避免人財兩空的情況發生。

  購買課程咨詢9天后前女友表示要訂婚了

  今年6月初,相戀了7年的女友向鄭先生提出分手,不知所措的鄭先生在網上看到“陶子軒”講情感關系的視頻,“當時覺得他講得不錯,就按照視頻中的提示加了微信公眾號‘蛻變愛情’。”

“子軒情感課堂”課程類別 公眾號截圖“子軒情感課堂”課程類別 公眾號截圖

  鄭先生向澎湃新聞回憶,6月21日,在客服“秦老師”的建議下,他花11800元買了兩個月私人定制課程。隨后,一名監督老師——“宮老師”和一名心理專家——“寧老師”與鄭先生對接,三人組建了一個QQ討論組,之后的情感咨詢便在這個討論組里進行。

  據鄭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鄭先生時常向“寧老師”咨詢如何跟女友溝通、送禮物,“寧老師”在咨詢時間內也會予以回應。此外,“寧老師”還向鄭先生布置“作業”——閱讀《為何愛會傷人》、《非暴力溝通》等讀物并寫讀書感受。

  鄭先生說,9天咨詢下來,他感覺整個課程沒有實質作用,而且女友即將在家人的安排下和別人訂婚,于是他提出退錢的要求。

  機構:不退費,可暫停課程或改為“自我提升”課程

  據鄭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圖,“宮老師”拒絕了鄭先生的要求,并稱在簽約前已給鄭先生看過合同,里面寫明了不能退費,因此只能為鄭先生暫停挽回課程或換成“自我提升”課程。對于這份合同,鄭先生稱,自己當時只粗略看了下“秦老師”發過來的一份電子文檔,沒有簽字和填寫里面的任何信息,也沒有保存合同的紙質或電子版。

“宮老師”拒絕退費聊天截圖 當事人 供圖“宮老師”拒絕退費聊天截圖 當事人 供圖

  9月7日,澎湃新聞以咨詢者的身份聯系到前述“秦老師”,簡單詢問情感狀況后,“秦老師”同樣推薦了兩個月的私人定制課程并發來一份“教學合同”。

  “教學合同”將咨詢時間嚴格限制為工作日上午10點至下午6點(周末公休除外),咨詢方式為網絡文字咨詢,如要語音通話需提前預約且每周僅限一次(70分鐘)。

  當被問及如果挽回失敗怎么辦,“秦老師”回答,情感教育買的是心理咨詢師的專業技能和時間,不是最終結果。

  律師:享受了咨詢服務,不能因未達目的就要求解約

  18日下午,澎湃新聞以記者身份分別通過微信和QQ聯系到前述“秦老師”、“宮老師”。

  “秦老師”表示,所有的訂制類課程都不支持退款,且鄭先生的售后工作由“宮老師”負責。截至發稿時,“宮老師”并未就相關情況予以回應。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認為,雖然鄭先生沒有和對方正式簽字,但如果他有明確表示對合同內容的知情和認同,就應履行合同中的條款。

  丁律師指出,合同規定的教學時間、教學方式等條件的確比較嚴格,但目前看來解約理由不夠充分。“要一方先違約或者被證明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才可以解約,”丁律師解釋,當事人享受了對方的咨詢服務,不能因為沒有達到目的就要求解約,并且情感問題也不是能控制的。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王飛律師同樣表示,當事人繳納學費即是認可合同內容,除非能證明機構方服務不到位,否則解約、退款的要求不足以成立。

  同時,王律師也提醒到,消費者應提高警惕,盡量選擇正規的機構,了解對方是否有足夠的師資力量或專業人員進行這樣的情感咨詢服務,以避免人財兩空的情況發生。

  18日下午,澎湃新聞分別通過微信和QQ聯系到前述“秦老師”“宮老師”。

  “公司有規定,所有的訂制類課程都不支持退款”,“秦老師”告訴澎湃新聞,其機構不存在誘導學員、欺騙學員等行為,全部服務都是真材實料,且鄭先生的售后事宜由“宮老師”負責。截至發稿時,“宮老師”尚未就此事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