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檢察院通報一個“女軍官”的詐騙故事,希望能給您提個醒。英姿颯爽的軍裝照、以假亂真的軍官證,看似光鮮亮麗的“女軍官”,背后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子。經萊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萊陽市法院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王某利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陌陌群里的“女軍官”
2013年,正在湖北軍校上學的楊某在一個軍人家屬的陌陌群里認識了一個自稱王心怡的女人。照片上的王心怡身著軍裝、佩戴著有軍銜標志的照片,英姿颯爽,讓楊某暗生欽慕。
互加好友后,通過簡單的交談,對方自稱現役軍官,中校副團級,家是北京的,目前單身,楊某對這個膚白貌美的女軍官產生了好感,兩人經常在微信上聊天,互相傾吐工作生活中的遭遇,兩人越發熟稔。
時間到了2016年,此時的楊某已經畢業分配至某部隊工作,雙方開始有了更多的交流,此時的王心怡以在北京做生意賠錢需要還債為由開始向楊某借錢,如果沒錢就只好去借高利貸。
禁不住王心怡的軟磨硬泡,在同情心的作用下,楊某大著膽子分兩次轉給對方4000元。
“女軍官”竟頻繁借錢
事后據王心怡交代,楊某如此輕易就相信了她,讓她覺得有利可圖,想繼續和楊某發展關系。在一次線下見面后,兩人正式確定了戀愛關系。
根據萊陽檢察機關認定,至案發,王心怡以各種理由,共騙取楊某錢款27萬余元。
王心怡如此頻繁地借錢自然也讓楊某心里犯起了嘀咕,為確認其身份,楊某特意于11月趕到北京與王某見面,在北京,王心怡將楊某安排至總后勤部大院附近的酒店,并在飯后讓楊某將其送至總后勤部大院,并給楊某展示了自己的軍官證和軍人保障卡。
看到這些,又親眼看到王心怡走進了后勤部的大院,楊某內心的疑慮消了大半,王心怡甚至主動提出讓楊某到其家中見父母,后王心怡稱與父母吵架,未能成行,但此時楊某對王心怡已是深信不疑。
他在微信上越發殷勤,給錢的次數也越來越多,兩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溫,2017年過年,王心怡主動跟隨楊某回家見父母,并承諾會在2017年8月1日這天結婚。
閨蜜戳破“窗戶紙”
2017年2月,曾陪伴王心怡和楊某見面的張晴主動給楊某打電話,詢問他和王心怡關系,并稱王心怡已結婚,并有了孩子,同時和濟南一個叫李某星的現役士官也是糾纏不清。
楊某聯系上李某星后,發現王心怡和對方也是男女朋友關系,也以同樣的理由從對方處借錢,而在王心怡朋友圈里的一張軍官照就是李某星到北京找王心怡時兩人用手機自拍的,同時李某星還提供了一張王心怡和一名男軍官抱孩子的照片。而楊某發現,照片中的孩子就是他和王心怡視頻中經常出現的被王心怡自稱是侄子的小孩……
楊某不再信任王心怡的花言巧語,他決定結束這段關系并要求王心怡還錢,但是在索要過程中,王心怡竟切斷了與楊某的聯系,電話打不通,微信也拉黑。
楊某驅車趕往王心怡老家,在找到王心怡家人,王心怡給楊某打了一張欠條后再次失去了行蹤。在萬般無奈之下,楊某選擇報警,11月,王心怡在北京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
“女軍官”原是失業女
王心怡被抓獲歸案,調查發現,王心怡系山西人,真名王某利,初中畢業后一直無業,于2012年與北京某駐軍部隊士官齊某未婚生子,一直靠男友及父母供養,2017年5月與齊某領證并舉行了婚禮。
面對萊陽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員額檢察官趙麗君出示的相關證據和分析,王某利承認了自己謊稱軍人招搖撞騙的事實。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生活日報記者 李培樂 通訊員 馬驍一 趙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