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濟南水務集團長清有限公司因在2021年度超許可取水的行為被罰款人民幣2萬元。
濟長綜執罰決字(2022)第026號顯示,當事人2021年度在濟南水務集團長清有限公司超許可取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濟南市長清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2年4月22日對其予以處罰,罰款人民幣2萬元。
此前,在2021年7月1日,濟南水務集團長清有限公司因相同原因,被濟南市長清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2萬元。

資料顯示,濟南水務集團長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4.26,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8178號,法定代表人為魏洪軍。經營范圍包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自來水供應(憑許可證經營)和營銷服務;排水運營及管理;市政公用給、排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維護(憑資質證經營);供排水設備、凈水設備、儀表及配件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安裝和服務;飲用水、直飲水、中水的生產(憑許可證經營)及供應、營銷、服務、工程項目策劃、設計、施工、維護及技術咨詢;水廠建設與運營;房屋、場地租賃。
(來源:態度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