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壑;楊穎樺
8號文(《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距今已有一個多月時間,但是其給銀行理財和同業業務所帶來的影響仍在持續發酵。
8號文中廣受業內關注的規定為,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下稱“非標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該規定意味著,不符合這一指標的銀行要么將分母——理財資產及總資產的規模擴大,要么需做減法,將非標資產從理財賬戶中拋除。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絕大多數的銀行并不希望就此放棄理財業務中的非標資產,而更是希望通過“做加法”的形式將分母做大。
而值得注意的是,與政策剛剛落地時的輿論預期相反的是,非標資產不僅未被大多數機構所排斥,最近一個多月來反而在市場間呈現出炙手可熱的行情,不少銀行均表示,可收“信托受益權”、“定向資管計劃”等非標類資產。
對此,某股份制銀行人士透露:“這與各自銀行的不同情況有關,有些銀行的自營資金和風險資產額度比較充裕,而非標類資產如果有銀行兜底,那么對風險資本的占用又小,自然會成為不錯的資產。”
同時記者獲悉,目前銀行仍然會采用各種暗保開展通道業務,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券商資管與信托在通道業務規模增量上可能受到的影響。
與之相對應的是,業內對于自營資金投資信托受益權等非標資產的監管預期亦在不斷加強,目前已有部分銀行開始對表內的非標資產開展自查。
無獨有偶,央行在5月9日發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開辟專欄,專欄指出存續銀行理財產品3.1萬只,資金余額 6.7 萬億元,同比增長 64.4%,而其中超過半數均屬于資金池理財產品,并存在五大風險,需要進一步規范。
如此,8號文出臺后,為了應對,非標資產購買方、轉表方、相關通道機構、監管層上演了一幅多方主體彼此合作、博弈以及謹慎觀望的景象。
狂攬非標資產
8號文出臺時,較多的觀點認為,其所規定的規模上限,或讓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超出額度限制的部分銀行不得不將非標資產從理財賬戶中“掏出”,而這也可能影響同業市場間非標資產的供需情況。
但同業市場間非標資產供求關系的現實卻與市場預期相去甚遠,非標資產買賣竟至一度成為賣方市場,不少銀行都表示,目前長期收購信托受益權、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等非標資產。
福建地區的某合資銀行就是多家購買各類非標資產銀行中的典型。記者從該行人士處獲悉,截至3月末,該銀行所購買的非標資產規模已經突破了200億元,而目前,其持有的非標資產規模又進一步膨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同業間炙手可熱的“非標”資產,均需有相關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為其兜底,而購買該類資產的機構,其自營資金和風險資本額度也較為寬裕。
“這和我們之前沒有開展理財業務有關,”該銀行人士表示,“直接通過自營資金收購兜底資產,一方面是運作效率較快,另一方面對風險資本額度的占用較少,只有20%。”據了解,目前該銀行并未開展理財產品等業務,這或為其單方面收購各類兜底型非標資產留下足夠空間。
但值得一提的是,據上述人士介紹,8號文落地后,市場中優質的非標資產變得更加緊缺,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或在于8號文要求各銀行禁止為非標資產背書。
8號文的第八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如果銀行不出函(擔保或回購),那市場對非標資產的購買意愿就要大打折扣,沒有函就入表,意味著要占用100%的風險資本。”前述合資銀行人士透露。“不過也有一些比較激進的銀行仍然敢出函暗保。”
與此同時,部分計劃出售非標資產的銀行也并非受到8號文影響所致,“和8號文沒關系,我們賣的受益權是躺在表內的”,正在計劃出售非標資產的某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出售只是為了調整資產負債結構”。
和前述購買非標的合資銀行相類似的是,今年3至4月份,平安銀行(20.39,0.08,0.39%)的多地分行也加入了收攬非標資產的大軍。而截至記者發稿前,南京銀行(9.69,0.22,2.32%)北京分行、中國銀行(2.93,0.02,0.69%)深圳分行仍表示,將長期收購信托受益權、資產管理計劃等非標類資產。
互買與過橋
“不得超過理財總額的35%以及資產總額的4%”,8號文所劃定的兩條紅線,迫使非標資產超出監管上限,而暫時又無法將分母做大的部分中小銀行陷入窘境,它們不得不選擇做“減法”,將非標資產“搬家”。
但是部分受訪銀行認為,在諸多機構收資產的市場中,直接出售非標資產似乎又顯得“棄之可惜”。
“單就資產質量來說,非標資產還是比較安全的,而且收益也很高,不然銀行也不會接,而如果直接賣掉,肯定也劃不來。”東北地區某城商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坦言“畢竟前期項目的籌備、操作、交易都是需要運作,這其中不僅僅是資金成本,還有不可量化的交易成本。”
為了讓非標資產的收益截留在銀行內部,不少銀行選擇用自營資金接盤理財賬戶中的非標,但是如此操作的問題卻也不小。
一方面要涉及理財賬戶和自營賬戶間的對手交易,涉嫌客戶資金和自有資金用途的混淆。另一方面,非標資產轉入自營后,銀行將計提100%的風險資產,這會對風險資產額度構成較大占用。
“債券的自營、理財間交易也被禁止了,非標就更不用說了。”某股份行西南地區分行人士表示。“我知道有的銀行敢這么操作,反正我們是不會的。”
為了將非標資產從理財賬戶中挪移出來,同時又能規避自營、理財對手交易的嫌疑,同業市場中逐漸衍生出“互買”和“過橋”兩種模式。
“一般情況下,可以再尋找一家或多家額度超標的銀行,商議好價格,然后互相購買對方理財賬戶的非標資產。”東北某城商行資金運營部人士告訴記者。“這樣不但解決了對手交易問題,而且互相購買彼此銀行兜底的非標債權,能夠讓風險資本的占用降低至20%。”
另一種模式則是過橋,即尋找一家第三方機構,如券商資管或信托計劃作為通道,進而實現非標資產從理財到自營過戶轉移。
“這種方法和‘過券’類似,不過比較麻煩如何解決風險資本占用問題。”華東某城商行人士稱。“如果作為投資,找不到互買行時,我們才考慮這種方法。”
“對于非標資產而言,多數已經借過了信托和券商的通道,再找這類機構過橋就是通道的通道。”該人士指出,“但如果能夠找到額度充足的銀行再做兜底方,支付千分之三左右的費用,風險資本一樣可以少提。”
暗保續延
受8號文影響的,還有近年來快速增長的信托和券商資管業務。受制于信貸規模的管制,以及監管套利需求的存在,信托、券商資管等機構一度成為銀行理財資金投向實體經濟的通道。
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信托業資產規模達到8.73萬億元,僅僅3個月內的增長便達1.26萬億,其中,通道業務為主的單一類信托占比接近70%。
與之類似的還有“異軍突起”的券商資管,其年初資產規模就已超過2萬億,為去年同期數據的7倍,有業內人士對此指出,其中80%均為以銀證合作為主的通道類業務的虛增。
“信托、券商之所以甘愿為銀行做通道,收取較低的手續費,肯定是想沖規模。” 8號文剛剛出臺時,深圳地區一位券商資管人士告訴記者,“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項目的資產負債兩端都掌握在銀行手中,通道不承擔風險。”
“如果銀行不承諾兜底,而我們還只收如此低的費用,這業務肯定是沒法做的。”彼時,該人士指出。而正是由于8號文要求銀行停止對非標類資產提供擔保和回購,讓不少業內人士擔心通道業務的開展會因此條款而受到制約。
如今政策落地已一月有余,記者卻在調查中發現,信托和券商資管的“通道業務”似乎并未因8號文而受到過強影響。而這或與銀行尚未在信托受益權等非標類資產操作中停止暗保不無關聯。
“銀行肯定還是要出函,所以業務該怎么做還怎么做。”北京地區某資管部經理透露。“按理說,我們剛開始也懷疑是否會受到影響,但無論是業務量還是操作上,直觀感受到的變化都不明顯。”
在北京地區某信托經理看來,近期信托的通道業務本來就呈趨緩之勢,但難以判斷是否因8號文所致。“我覺得和8號文關系并不大,主要的原因還是券商資管等機構搶走了一些市場份額。”該經理說。
“只要銀行出了暗保函或回購函,甲方還能繼續做。”東北地區某券商資管人士亦表示,“現在接到的項目都是有銀行兜底的,否則哪個敢接啊。”
而有業內人士對此認為,這或與監管執行中的尺度把握有關。
“短期之內還不能有太大變化,比如一些資金池對接的項目,如果由于暫停出函而導致項目資金無法延續,勢必會造成融資方資金鏈斷裂,本來沒有風險的項目也會因此有了風險。”東北地區某城商行資金運營部人士認為“想必監管層對這些問題也是明白的,而所謂不能出函,更多是表明了一種監管態度。”
上述福建地區合資銀行人士亦表示“雖然8號文禁止,但是不少做法比較激進的銀行仍然敢于對非標進行各種明暗保。”
“暗保是私下里的協議,只有相關方了解,監管層對此方法進行限制的可操作性不高,更多是需要機構自律。”上述北京地區資管人士表示,“不過一旦出現問題,一些兜底的暗保協議能否在法律上生效,也是當中的不確定因素。”
自營監管預期趨緊
一邊是非標資產交易和理財暗保的激流暗涌,另一邊是監管層及部分銀行或已提高對相關業務風險的重視度。
本報記者從前述合資銀行人士處獲悉,該行目前已經暫時停止了對非標資產的收購,同時對自營資金投資非標類資產進行業務自查。
“主要是由于之前的規模增長太快,目前規模已經達到幾百億了。”該人士透露,“自查的內容主要是檢查資產質量、合規性以及核對資產負債情況,我有聽說上海地區有幾家銀行也在自查。”
無獨有偶,平安銀行武漢地區人士亦表示,該行已暫時不再收非標類資產,但是其并未透露停止該業務的具體原因。“我們一直都是配合綜合的管理,原因有很多吧。”該人士稱。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記者截稿前,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仍表示“可以收購非標類資產”。“每家銀行的情況都不同,只要有額度和資金就可以購買吧。”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人士表示。
與此同時,市場間對于自營資金投資非標類資產的監管預期已在醞釀。“我們也很關心自營資金投資非標類資產未來會有變化。”上述東北地區城商行資金運營部人士表示。
“限制了理財資金,下一步應該就是同業自營。”一位民生銀行(10.48,0.03,0.29%)北京分行人士猜測,在其看來,銀監會規范自營資金投資非標資產只是“時間問題”。而銀監會有可能會對自營資金投資非標類資產實施細則監管也存在多種可能。
“直接禁止自營資金投資受益權類資產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各個銀行現在都在做,監管層要權衡各方利弊。”該人士表示,“但是很有可能會像8號文類似,作出一定的比例限制,同時計提撥備更多的風險資本,但即使這樣,對業務的影響也是極大的。”
而某國有大行人士認為,只要保持非標資產規模的適度性,便不至于在可能到來的監管政策中過于被動。“目前不少銀行的總行都在拿同行做比較,對類似的業務進行調整自查,以防槍打出頭鳥。”該人士說,“監管政策肯定要參照各個銀行的實際情況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