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元定期存款,一年到期后想取出來,卻發現卡上分文不剩。錢存到銀行也能失蹤?”山東棗莊的張杰回想起自己的經歷,眉頭緊皺。
山東東營的王心波、毛先生、郝女士,以及棗莊的王愛民都和張杰有同樣的遭遇,他們先后在山東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心路分社開戶5張銀行卡,分別存入3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以及200萬元的定期存款,然而到期后都驚愕地發現卡上資金余額為“0”。
2011年12月1日,張杰一紙訴狀將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心路分社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他的存款;12月6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審理。2012年2月8日開庭審理,儲戶認為銀行違約要求維權,而農信社卻認為儲戶蓄謀合同詐騙。
直到今年1月11日,張杰意外收到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被告知“山東省高青縣公安局已于2012年7月2日,以張杰合同詐騙為由立案偵查。”至今,該案懸而未決。
當地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涉及這件事(存款失蹤)的遠不止這些人,其中牽涉到非常復雜的高利貸借貸關系,金額非常大,具體我們不能透露,一切等公安機關調查結果出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