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寧5月17日訊(記者 姬生輝 通訊員 劉存東) 自5月20日起,濟寧市將針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行為開出罰單。其中,行人闖紅燈將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行人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的,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翻越護欄的,處以20元罰款。
近日,濟寧市公安局下發《關于整治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中指出,濟寧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城區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其中,駕駛機動車時,嚴禁爭道搶行、隨意變道、掉頭、停車、在禁鳴區內鳴喇叭。嚴禁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亂鳴怪音喇叭、隨意改裝排氣管。駕駛非機動車時,嚴禁走機動車道、闖紅燈、越線停車、逆向行駛。
行人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嚴禁闖紅燈、翻越護欄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摩托車銷售商不得將摩托車安裝怪音喇叭或改裝排氣管后出售,維修商鋪不得私自對摩托車進行改裝。城區沿街各單位、商鋪門前,不得占道停放車輛、擺攤設點、超門頭經營或有其他妨礙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為。
《通告》中提出,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以100元罰款;違法停車的,處以100元罰款;違法掉頭的,處以100元罰款;在禁鳴區內鳴喇叭的,處以50元罰款。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處以20元罰款;駕駛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的,處以20元罰款。行人闖紅燈的,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行人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的,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翻越護欄的,處以20元罰款。
濟寧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薛啟鵬說,對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只是一個手段,讓市民養成遵章出行的習慣是最終目的。“目前,我們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嚴格執行罰款,對行人翻越護欄、闖紅燈、橫過馬路的行為也將在短時間內由警告向罰款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