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是為了生活得更舒心,可我不但沒有得到該有的服務,還成了被告。”近日,上海花園小區業主劉女士和丈夫因為欠繳物業費被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這讓夫妻倆很是郁悶。
倉促收房留下隱患
“關鍵時刻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交物業費是干什么的?”劉女士說,她家并非有意拖欠物業費,六年前收房入住,物業要求先交房屋維修基金和三個月的物業費,她都是痛快交上的,但基本沒有和物業打過交道。入住沒多久,因為主臥室飄窗下的墻壁雨天向內滲水,劉女士夫妻倆和物業的交流多了起來。
“當初我們想找個懂行的人檢驗房屋質量之后再收房,可物業一個勁兒地催促。”劉女士表示,就是聽信了物業“萬一出問題我們給修”的保證,才直接簽字交錢拿鑰匙,留下了隱患。
25日中午,記者在劉女士家看到,主臥飄窗下的墻皮有水浸泡過的痕跡,窗前的地板也變了形。“下場中雨墻就滲水,有人的時候弄盆接著,可都上班家中無人怎么辦?”劉女士很窩火。
墻沒修好竟收到傳票
劉女士稱,最初物業是同意給修的,但幾次都沒有給修好,搞得主臥室飄窗外側基臺上下,都被包裹了厚實的黑色防水膠,可一下雨墻壁還是滲水,物業就不再管了。“我的態度一直是解決了問題,馬上付清物業費。”
為了修房子的事情,劉女士和物業公司基本算鬧僵了。但物業公司沒有打招呼就告上法庭,讓接到傳票的劉女士夫妻倆吃了一驚,反而更加堅定了劉女士“房子問題解決好馬上交物業費”的決心。
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傳票要當被告,劉女士夫妻覺得自己是占理的一方,但他們仍然決定認真應訴,所以專門找了律師。他們認為,有些問題和開發商、物業公司協商都無效,唯一的辦法就是以拖欠費用的方式進行抗爭,鬧上法庭也是個徹底解決問題的契機。
律師:業主維權要收集證據
房屋漏水長期得不到維修、屋內失竊、換了新物業公司導致服務質量下降等問題,都可能是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現實中也有不少人因此成了被告。而且,大部分業主都因為證據不足,被判定應該按照合同給付物業公司物業費,因而感到冤枉,認為自己受到了傷害。
“業主千萬不要不出庭應訴或者消極應答。”曾代理過多起欠繳物業費訴訟案的京魯律師事務所孫光虎律師表示,如果業主與物業公司發生糾紛,應當積極收集證據,在法庭上闡明真相,才是被訴業主維權的最好選擇,“如小區存在衛生狀況差、公共部位管理不善等問題,業主可拍下現場照片或進行攝像,同時尋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