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張卓冉)隨著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公告》,2013年山東省營改增細則陸續浮出水面。自今年8月1日起,山東省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4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進入五月后,營改增呼聲更是牽動眾多企業的神經。5月22日上午,省政府召開全省營改增試點工作電視會議,宣布貫徹落實國家營改增試點改革精神,部署安排全省營改增試點工作。24日,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公告》,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試點納稅人的認定申請。
昨日上午,隸屬濟南市地稅高新分局的濟南市一民營物流企業財務人員便收到了地稅部門發送短信營改增通知。“短信要求營改增納稅人于5月27日-31日到地稅局辦理確認手續。雖然年前企業就開始等待營改增的消息,但昨日收到執行通知還是有些突然。”該財務人員陳女士告訴記者,去年企業共繳納營業稅40多萬元左右,營改增后,將至少減少稅收10%以上。此外陳女士還表示,“對于物流企業來說,車輛以及燃油費用支出比重較大,營改增對物流輔助方面還提出了對這個兩項目的抵稅條款。”采訪中,省城多家物流企業認識表示,“減稅是肯定的。”
據了解,“營改增”即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營業稅是按營業額征收的稅種,增值稅是對產品或服務增值部分納稅。在我國的現行稅制中,營業稅存在重復征稅現象,只要有流轉環節就要征稅,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現象越嚴重。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允許抵扣,有利于減輕企業稅負。自2012年1月1日起,“營改增”在上海率先啟動試點,后試點地區擴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湖北、廣東、深圳等12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2013年全部試點地區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