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的路面停車位,距離樓房約2米。(齊魯網記者 李淼 攝)

沙盤上樓房前明顯是綠地,沒有停車位。(齊魯網記者 李淼 攝)
齊魯網濟南5月28日訊(記者 李淼)“買房的時候說好了的沒有路面停車場,為什么現在快交房了,路面停車位都建好了?”近日,在重汽翡翠清河購買房子的眾多業主向齊魯網記者反映了這個情況。
現場:路面停車位已快完工
28日上午,齊魯網記者來到了重汽翡翠清河小區,在17號樓和18號樓的前面,記者確實看到了路面停車位,而且部分已經完工,剩余的正在建設中,與樓的距離大約有2米。
“當時我們買房子的時候,給我們口頭承諾了的,小區路面禁止停車,只有地下停車場,可是那天我們來了一看,樓前竟然全是停車位。”在17號樓買房子的劉女士說。“原本這些停車位應該都是綠地的,現在突然都變成停車位了,每天都停著車,而且距離我們的樓這么近,隨之而來的噪音、尾氣污染該怎么處理?現在我們業主很不滿意,早知道如此也不會在這里購買房屋的。”不少購房的業主表達了自己的不滿。
售樓處:這些是臨時停車位
隨后,齊魯網記者來到了重汽翡翠清河小區的售樓處,在售樓處的沙盤上,齊魯網記者找到了17號樓和18號樓,與實際情況不同的是,沙盤的樓前并沒有停車位。
當齊魯網記者表明自己的來意后,一位售樓處的負責人告訴齊魯網記者,他們其實也多次接到業主的投訴。“這些都是臨時停車位,因為我們是新建的小區,因此會有很多業主進行裝修,裝修的車輛可以停在這里,我們這么做也是為了方便業主。”他說,“等到業主都裝修結束后,我們物業會對這些停車位進行管理,不會讓業主的車停在這里,如果家長來了親戚朋友,那么可以將車停在這里。”至于業主擔心的污染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平時幾乎沒有什么車輛可以停在這里,因此并不存在這些問題。
律師:業主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28日下午,齊魯網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相關律師。山東信雅律師事務所王歷程律師表示,業主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王歷程告訴齊魯網記者,小區內的公共部分歸業主使用,因此需聽從業主的意見,如果業主不同意修建停車位,即使合同中沒有規定,開發商也不能私自修建。開發商應當給予業主賠償或者拆除停車位,業主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到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