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濟南章丘法院審結了一起在當地轟動一時的明代石獅盜竊案。五名竊賊盜走章丘市相公鎮梭莊村一尊具有四百年歷史的明代石獅,其中四名竊賊以盜竊罪分別被判處半年至一年零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名竊賊在逃。
發案 鎮村之寶黑夜被盜“村口的石獅子沒了!”2012年10月14日一早,位于長白山腳下的章丘市相公鎮梭莊村就炸開了鍋。“那尊獅子我一出生就在咱村口了。聽老輩兒人說是明朝時村里一位進士為給老母親修花園特地從南京請回來的,給咱看了幾百年的家了呀!贝謇锇耸鄽q的一位老人痛心地說道!扒安痪,還有個外地人問賣不賣呢,不會是被文物販子盯上了吧!薄白騼合挛邕在呢,看來是夜里趁著天黑偷走的!贝迕駛兤咦彀松嗟淖h論著!澳仟{子500多公斤,運走不容易,趕緊報案,看能追回來不!”聽著村民的議論,支部書記當機立斷,希望能找回鎮村之寶。
破案 村口監控鎖定罪犯該案主審法官告訴記者,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刻趕往現場進行勘察,但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破壞痕跡。以梭莊村為中心展開走訪調查,結果卻是夜深人靜村民沒有聽到任何動靜。
民警們又調取了進出梭莊村所有道路的監控錄像,最終發現一條重要線索:案發當天凌晨,有一輛摩托車帶了個拖斗從梭莊村離開。民警們順藤摸瓜,根據監控錄像拍攝下來的摩托車行車路線,民警們一路追到了繡惠鎮王某的家里,而當時同案其他嫌犯正聚在王某家中商討處置被盜石獅子事宜,人贓俱獲。其他三名同伙落網,一人出逃。
結案 盜竊文物鋃鐺入獄歸案后,四被告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經山東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該石獅子屬明代制作,系國家三級文物。法院認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根據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一年零二個月、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主審法官告訴記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公布了《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該《解釋》加大了對盜竊文物犯罪的打擊力度。按照現行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盜竊國家一級文物,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解釋》將其調整為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即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盜竊二級以上文物,即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