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的王劉氏是平陰縣一個普通的農婦,一共生育了四個兒子倆閨女。分家以后,王劉氏一直單過,二兒子、三兒子、四兒子都定居在黑龍江省鶴崗市,只有大兒子王剛生活在本村;兩個女兒都嫁得不遠,在本村居住。
三年前,四兒子在礦山死亡,老母親得到了一些贍養費,王剛要求這些贍養費由他進行管理,但母親沒有同意,就為了這些贍養費,王剛從此之后對老母親不管不問。
2011年王劉氏住院半個月里,王剛非但沒有前去看望,反而把兩個照顧老人的妹妹罵了一通,挑撥之下,倆閨女也不敢經常去看望了。
看著兒女們疏遠了自己,王劉氏開始妥協了,同意將部分錢分給王剛和兩個女兒,但大兒子認為這些錢都應該歸自己,倆妹妹已經出嫁,哪能分到家產!所以最后這分財產和贍養協議也沒達成,王劉氏無奈,把五個子女一同告上法庭。
接到本案的平陰法院法官劉超開始就對大兒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并通過電話和書信與老人的二兒子、三兒子聯系,商討贍養老人的方式。王劉氏所在的村委會從中調解后,王劉氏與五個子女達成了一致:老母親不再單過,居住在大兒子家,由大兒子照顧生活起居,其余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100元,原來的贍養款仍由老母親自己保管。(記者 王倩 通訊員 李明君 張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