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月30日訊 (記者張丹丹 實習生方圓)30日,濟南市急救中心向本市各急救分中心下發通知,重申“120”急救網絡急救車輛管理規范。急救中心負責人表示,這一通知是針對本報報道下發的,目的在于防微杜漸、引以為戒,促使急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通知包括三項內容:其一,各急救分中心要嚴格落實《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各項規定,確保急救車專供搶救運送病人使用,不得調作他用;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其二,執行救護任務時,嚴格遵守公安部門關于警報器和標志燈的管理規定,切實規范急救車警笛警燈使用。
其三,進一步加強急救車駕駛員管理和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努力提高職業素養,規范職業行為,真正將”三好一滿意“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