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份濟南市實施《濟南市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以來,快處快賠服務中心大廳共受理案件20萬余起。然而也有一些駕駛人不習慣走快處程序,哪怕是發生輕微事故后,也不撤離現場要求交警到現場認定責任才放心。
記者從市中交警大隊八一中隊了解到,24日下午在經十緯一三箭瑞福苑內發生了一起輕微交通事故,事故雙方要求民警出警界定責任。據處理事故的民警介紹,這是一起非常簡單的輕微事故,一輛直行車輛與一輛掉頭車輛發生刮擦,根據交通法相關規定,直行車輛享有優先通行權,掉頭車輛應負事故全部責任。“擔心會因責任認定有異議而造成爭執,尤其是自己是年輕的女駕駛人。”小李告訴記者,這種情況下自己并非不了解交通法,而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八一中隊民警介紹,駕駛人不走快處程序有幾個原因,最常見的是不熟悉快處流程,不知道發生事故后如何處理,因此會第一時間給交警打電話,直言交警處理“最放心”。另外也有事故雙方對事故認定存在異議的情況,一定要求交警到現場認定責任且不會快速撤離事故現場。因此提醒駕駛人應了解快速理賠的相關知識,今后盡可能配合理賠員的工作,走快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