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過1個月,《濟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4月1日,濟南市水利局詳解新條例: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水資源利用應提前規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明確劃定禁止設置排污口,違規設置排污口最高可罰百萬元……
耗水量大 “水空調”不能再隨便用
市水利局水政處負責人稱,現在濟南城區周邊有不少市民使用地下水制冷或者取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水空調”制冷和“地源熱泵”取暖。“水空調”1小時幾乎能耗掉1噸水。新條例中規定,直接從地表或地下取水(含開采礦泉水、地熱水以及采用地下水制冷制熱的)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取水申請,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申請取水許可的除外。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直接從地表或者地下取水的,應當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耗水量大的“水空調”不能再隨便使用。
提前規劃 耗水量大的企業將嚴格控制
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條例中亮點之一是增加了水資源的利用規劃。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實行開源與節流并舉,優化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科學利用再生水。“在項目考核時就要考慮其用水量,耗水量大的工業企業可不予審批。”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區范圍內取用地下水一律禁止審批,對接近或超出區域控制總量的嚴格限批、禁批。
嚴控用水 超計劃取水將累進加價繳費
新條例中規定,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用水許可證的規定取水,并按照實際計量值繳納水資源費,超出取水計劃的部分,應當累積加價繳納水資源費。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超計劃用水的工業和服務業單位最高按照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工業、洗車等有條件使用再生水的需規定再生水比例,不按規定用水將實行“懲罰性”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