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5月8日訊(記者 馬云云 通訊員 馬麗) 8日,記者從山東省高院獲悉,我省決定在濟寧市法院、棗莊市法院試點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俗稱“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正式開始異地集中審理試點。目前,棗莊市試點工作已啟動,濟寧市試點工作即將展開。
5月3日,棗莊市山亭區某水泥廠,因不服山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張某的工傷認定向法院起訴。如果在以前,這起行政案件應由山亭區法院受理,但自4月底起,棗莊市法院試點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現由滕州市法院受理。這是我省法院試點“民告官”案件異地集中審理以來受理的首例案件。
“審理‘民告官’案件時,有時確實會遇到來自行政力量的不當干預!8日,一名基層法院工作人員說,法院的人事、財政等歸屬于地方,審理案件時難免會有顧慮。
我省棗莊和濟寧率先試點“民告官”異地集中審理。濟寧中院所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嘉祥縣法院、鄒城市法院、曲阜市法院為集中管轄法院。其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集中管轄本轄區及市中區法院、任城區法院、魚臺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嘉祥縣法院集中管轄本轄區及金鄉縣法院、梁山縣法院、汶上縣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棗莊中院所轄滕州市法院、市中區法院為集中管轄法院。其中,滕州市法院集中管轄本轄區及山亭區法院、薛城區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市中區法院集中管轄本轄區及臺兒莊區法院、嶧城區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實行異地集中審理后,將有效弱化行政力量干預。“這將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山東社會科學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陽坦言,目前“民告官”案件中,法院在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時確實會受到干擾,在基層可能更加明顯,異地集中審理將有效減少不正當干預,創造更好的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