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2110110消息(記者 路帥 通訊員 韓聰 王金) 微山一男子酒后到加油站尋釁滋事,將妻子以及同事打傷,還砸壞了6部加油機,造成經濟損失6000余元。6日,這名男子被微山縣檢察院正式批捕。
4月23日15時25分,微山縣韓莊鎮的高女士正在加油站上班。他看到丈夫李某騎著電動車搖搖晃晃地進了加油站。“他進了值班室就朝我嚷嚷,滿身酒氣,臉都喝紅了。”高女士說,丈夫進門后,沒說兩句話就動手打她。這時,加油站的老板殷某上前拉架,也遭到李某的追打。將殷某打跑后,他撿起石塊、馬扎等物品扔向加油機,結果6臺加油機損壞。隨后,李某被朋友拉走。
“當時,我在附近修路,聽見加油站里有砸玻璃的聲音,開始以為是老板兩口子打架,后來看到李某抓著他媳婦的的衣領子拳打腳踢,還砸了加油機,把我嚇愣了,站在那沒敢動。”目擊者袁女士說,當時她也被李某一拳打倒在地。
韓莊鎮第一派出所接到報警后,民警趕到現場,這時李某已經離開了加油站。
隨后,民警在李某家中將其抓獲。抓捕時,李某還沒醒酒,正躺在床上睡覺。
經審訊,當日中午,李某和5位朋友在一起喝了3斤白酒,當時喝了半斤多酒。吃完飯,他便獨自騎車來到加油站尋釁滋事。
微山縣警方給予李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罰金的處罰。后經鑒定,毀壞的加油機價值達6469元,李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毀壞財物。
5月6日,李某被微山縣檢察院正式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