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種培訓學校的招生廣告鋪天蓋地。對此,濟南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家長:如果給孩子選擇教育培訓學校學習,需注意證件、廣告、繳費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大眾網濟南5月27日訊(記者 姜洋)目前,各種培訓學校的招生廣告鋪天蓋地。對此,濟南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家長:如果給孩子選擇教育培訓學校學習,需注意證件、廣告、繳費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據悉,合法的培訓學校,應有濟南市教育局或有關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教學點應有《教學點登記證》。2012年7月1日以前在濟南主城區批準設立的學校,還應加貼濟南市教育局監制的《2012年度年檢標志》。
培訓學校發布招生廣告前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布時應注明備案編號。招生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欺騙和誤導學生及家長。通過手機短信收到的招生廣告均為違法違規發布;凡含有不負責任的許諾、不科學的表述教育效果的語言或保證的內容、與其他教育機構相比較或者貶低其他教育機構的內容、使用國家級(或最高級、最佳、一流、專家)等廣告法中明令禁止的廣告用語的內容、使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的內容、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同步輔導及相關的內容、聘用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開展有償教育教學活動的內容、利用公辦中小學資源辦學的內容、與公辦中小學聯合舉辦培訓活動的內容等,均為非法廣告。
學校應當按照招生廣告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學生到校,學校應引導學生和家長查看《辦學許可證》或《教學點登記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告知學生所學專業的班次、學習時間、收費數額、考勤辦法、考核辦法、學生評價學校的辦法、教學與生活條件等方面的詳細情況,安排學生現場考察。學校不得以誤導、欺騙、強制等不正當手段搶拉生源。
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在學校招生咨詢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實行,學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儲備金”等名義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集資或變相集資。學習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非學歷教育培訓,學生因自身原因退學,在扣除學生已購物品費用后,按實際學習時間折算核退剩余費用;學校刊登、散發虛假招生廣告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學生退學的,退還學生繳納的全部費用。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少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