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車亭傷人事件發生后,記者分頭探訪了泉城路、解放路、經四路、北園大街等多路段戶外廣告設置情況。記者發現,各個路段都設立了大量廣告牌,一個廣告牌一年收益就數萬元。這些戶外廣告的具體收益有多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記者咨詢多部門,都沒有得到準確答復。
山東潤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報價稱,泉城路綠化帶里的廣告牌一組70多個,每月25萬元,每個候車亭廣告一月租金高達9000元。而經四路振華商廈至大觀園1公里路段的戶外廣告牌,每個年租金為五六萬元。
“戶外廣告的收益數額具體有多大,誰也說不清,因為濟南大大小小的戶外廣告被多個公司承包,具體數量沒有人知道。”一位業內人士預計,濟南戶外廣告收益至少是車體廣告的數倍。去年12月,濟南公交2750輛公交車5年的車體廣告就拍出4.9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管理。收費單位應到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收費,并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
這筆錢到底去了哪里?濟南市城管執法局廣告與夜景亮化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收的費用全部上交市財政;濟南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相關工作人員稱,廣告費用主要用于廣告牌的維護;濟南公交企業發展部資源開發辦公室負責人則表示,他們的廣告收入補貼公交發展。但是對于具體的廣告收支明細,記者并沒有得到準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