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山東網(wǎng)青島頻道5月14日訊 “剛買的面包,吃后發(fā)現(xiàn)奶油都酸了!”13日,市民江女士向中國山東網(wǎng)青島頻道熱線(0532-66568111)反映,5月11日上午她在青島市四方區(qū)海琴廣場利群商場購買了兩個古德夾心面包,食用后察覺奶油已發(fā)酸,查看得知面包已過保質期。對此,利群海琴客服人員李女士坦言,過期食品未及時下架確屬商場管理問題,后期會處罰相關工作人員。
爆料:利群海琴商場售過期面包孕婦直呼“坑人”
江女士已懷有4個月身孕,5月11日上午她在青島海琴廣場的利群商場購買了古德面包,準備當早餐食用。“吃了幾口察覺奶油已發(fā)酸,仔細一看面包竟過了期。”回憶起此事江女士依舊氣憤,江女士表述,該古德夾心面包生產(chǎn)日期為5月8日,保質期3天,而她5月11日購買時已過期一天,商場卻在正常銷售。
“過期食品不應該及時下架?這不是坑害消費者嗎?”當天,江女士帶著面包來到超市,工作人員稱,過期面包可以退并賠償一個好面包,但后期出現(xiàn)的一切問題概不負責。雖然商場按照原價賠償了江女士,但商場交涉人員的處理方式,以及滿不在乎的態(tài)度讓江女士很不滿。
利群海琴:承認失誤會處罰相關人員
13日下午,中國山東網(wǎng)青島頻道記者致電青島海琴廣場利群商場客服,客服人員李女士告訴記者對于過期食品未及時下架的情況確實會存在,是因商品太多銷售人員工作疏忽所致。“出現(xiàn)過期食品,我們會給予消費者十倍賠償。”李女士稱,因考慮到當事人是孕婦,他們也會盡量滿足消費者要求。“銷售過期食品確實不應發(fā)生,商場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李女士稱,他們會馬上聯(lián)系消費者,給消費者合理解釋。
事后,記者向李女士了解到,對于此事工作人員已向李女士道歉,“我只想得到超市人員的認錯態(tài)度,已經(jīng)道歉就不再追究,希望商場以后能加強管理。”
消保委:明知過期仍正常銷售需給予“十倍賠償”
為此,記者咨詢了青島市消保委宣傳科孫科長,他認為商家在明知、應知過期食品卻并無及時下架,給消費者造成的危害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給予十倍賠償。“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保質期,以防買到過期的食品。”孫科長強調,孕婦、老人等弱勢群體更要注意食品安全,以防病從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