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近日就加強民族教育、內地民族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和教育對口支援工作下發意見提出,內地民族班生均經費補助標準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而且,將在山東高校就讀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補助范圍。
山東提出,要將在山東高校就讀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補助范圍,按照就高原則落實國家助學金標準。要認真做好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選、發放工作。此外,還將綜合利用綠色通道、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和校內獎助學金等多種資助政策,確保在山東高校就讀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山東還將有序擴大內地民族班招生規模,逐步提高生均經費補助標準,改善辦學條件。依據國家內地民族班招生總體方案,有序擴大內地民族班招生規模。內地民族班生均經費補助標準根據山東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實行動態調整,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其中高(初)中班的經費由省、市各承擔50%,中職班的經費在中央財政撥付的基礎上,不足部分由省財政承擔。
山東明確,專職從事內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滿1學年,以及到受援民族地區支教1學年(含1學年)以上的教師,視同具有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經歷。對從事內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教職工,在評聘職務(職稱)、評選先進時給予傾斜,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在核定內地民族班辦班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適當給予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