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得擅自組團、未取得導游資格不得從事導游工作……日前,青島市旅游局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好客山東賀年會”旅游執法檢查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各區市旅游局將會同當地工商、公安、質監、物價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打擊的旅游市場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旅游業務行為;超范圍經營行為、“零負團費”、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行為;旅行社掛靠承包,非法轉讓、出租、出借、受讓許可證等行為;旅行社門市違反“四統一”要求,擅自開展組團業務,不與游客簽訂合同等問題;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圍追兜售、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未取得導游資格無證從事導游行為;未取得旅游客運資格,非法從事旅游客運行為;產品質價不符,假冒偽劣等行為;冒用星級飯店、A級景區、A級旅行社等資質、稱謂隨意發布虛假旅游信息開展宣傳招徠和經營等違規行為。
另外,各區市旅游局要針對春節旅游市場特點,指導相關旅游企業做好合同簽訂、包機組團、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標準不降低、服務質量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