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迷局

  1991年12月3日,賈相軍由看守所轉入聊城勞改隊(后改稱聊城監獄)。1992年1月25日,一個獄友將其收藏的刊有《智破疑案》的報紙遞給他。“我一看,明白怎么回事了。”賈相軍說。

  賈相軍的說法與《智破疑案》所述出入很大。

  《智破疑案》稱,賈曾追求過張,賈稱,他沒有明確的追求念頭,且在案發前的4月,由家長出面,他和一位肖姓姑娘定了親。

  《智破疑案》稱,賈多次求愛均遭張婉言拒絕。賈稱,他與張同事期間,一名梁姓男子慫恿他追張,還寫了一張紙讓他交給張,“我沒細看,只記得梁寫的落款是我的名字,我當時懵懂,把信給了張。張回了一張紙條,說不合適。紙條我遺失了。我自己一次都沒寫過求愛信。”

  《智破疑案》稱:“5月20日早8點,賈相軍到孫××家催要煙款,碰到了去水上餐廳上班的張華敏。兩人聊了一會兒,得知張下班很晚,走夜路十分害怕,賈相軍提出晚上送張回家,張沒有答應,也沒有反對,埋下了斷送青春生命的禍根。”賈稱,2月份離開隆昌貿易樓后,他兩次在路上遇到過張,但3月份后,再沒見過她。

  《智破疑案》稱:5月20日晚9點鐘,賈相軍來到約定的地點新街口等張。“10點30分,張華敏下班回來二人相遇……大約半小時后,賈相軍開始擁抱張,并企圖發生關系……強壯有力、一米七八的身軀壓在了張華敏的身上,并堵住張的口鼻和扼住頸部,發泄著獸欲。突然,張華敏頭猛地向后一挺,沒了聲息……聽不到心跳了。賈相軍大吃一驚,慌張地抱起張的尸體向8米多遠的養魚池拖去,他聽到張褲兜里有聲響,掏出來便向南側湖水拋去。隨后,將自行車用張的腰帶與尸體捆在一起,沉入水中。”賈稱,這些說法都是在警方提示和用刑后供述的,他根本沒作案時間,5月20日前后一周他都在倉庫睡。

  2013年6月20日和21日,賈相軍分別找馬浩勤和賈慶才對質,兩人各寫下一份證明。賈慶才稱:“我與賈相軍、馬浩勤在1991年5月20日(卸電扇的前天晚上)一起睡在家電公司閘口倉庫。馬浩勤夜班回來,大約11點左右聽到敲門聲,我讓賈相軍拿鑰匙給馬浩勤開的門。第二天早上大約8點,我給馬浩勤開門走了,我和賈相軍又睡了會兒。”馬浩勤說法與此相同。

  京華時報記者找到賈慶才、馬浩勤,兩人確認了上述證詞。賈慶才還稱,鑰匙一直在他身上,5月20日晚不可能出門。

  賈慶才稱,他第一次被傳訊時,警方拿手銬、電棒、手槍嚇唬過他,讓他說實話。他稱,當時也記不清卸電扇的日期,只說卸電扇那天晚上賈相軍沒一塊睡,頭天晚上則在一起。幾天后,警方又傳訊他,以別的事由拘留一個多月,這次沒再問賈相軍的事。

  馬浩勤只被傳訊過一次,其所述與書面證詞一致。

  關于卸電扇的日期,賈慶才和賈相軍稱是5月21日。但《智破疑案》中,警方獲得證詞是5月20日晚,而非5月21日。

  賈相軍稱,在審訊時,辦案人員拿出卸貨單據讓他辨認,他看到時間是5月21日。“這個單據在偵查卷宗里應該有,如果能看到卷宗,憑單據就能確定案發時我在不在倉庫。”賈相軍懷疑,出于難以揣測的原因,有人在時間上作了偽證,但他認為,即便如此,單憑口供不足為據。

  獄中傳書

  賈相軍父子不掌握卷宗材料。早年申訴時,賈慶瑞和律師鬧翻了,認為律師沒辯護好,因此也沒問律師要到卷宗材料。

  賈相軍轉入聊城勞改隊后,賈慶瑞第一次會見到他。他向父親訴說了刑訊逼供經歷。刑訊方式包括:扇耳光、罰跪、用腳踢、用鞋抽臉、用繩索從背后銬住、用橡膠棒打、用電棒電擊耳朵和脖子、用槍威脅、不讓睡覺等。

  賈相軍還從獄中傳出獄友肖某、孫某等人的證言,證實他剛進看守所時天天提審,一身傷痕回來。

  該材料寫于聊城勞改隊,時間是1992年10月。材料顯示,1991年7月份,兩人在聊城市看守所12號監室與賈一同在押,后在勞改隊一起勞動改造。

  肖某回憶,賈相軍進監室時,“頭發蓬松,眼神發呆,高高的個子,面黃肌瘦,無精打采的樣子,嘴巴上有一塊傷疤,還流著血,牙齒也被打落,腚上都打黑了。賈相軍進號的前幾天,幾乎天天提審,每次回來,都被打得趴在地上,很是痛苦,晚上不能睡覺,不斷被疼痛所驚醒,腚部全部打黑了,護膝蓋也被跪出了血,當時正是熱天,我們號里家里人給送來的風油精給他腚上抹抹。賈相軍晚上經常說夢話,說打死我了,我不活了的話。”孫某的說法與此相似。

  肖某、孫某向京華時報記者證實親手寫下上述證詞。

  孫某介紹,在勞改隊,賈相軍從不悔罪,拒絕改造,還咬破手指寫血書申訴,“他不要分,不要減刑,誰給他分他罵誰。”賈相軍經常神經兮兮寫申訴,又很固執,獄友戲稱他為“賈神經”。

  賈相軍說,他多次頂撞過勞改隊的干警,干警勸他“申訴歸申訴,改造歸改造”,他爭辯說:“我沒有犯罪事實,沒有犯罪苗頭,我的思想是健康的,不需要改造。”

  會見父親時,他將申訴材料和獄友證言送出。賈相軍說,每次會見出監所、進會見室都要搜身,他把材料藏在褲襠里,總能蒙混過關,有的當面塞給父親,后來會見時要隔著玻璃,他便從玻璃上空扔過去。

  為了翻案,賈相軍在獄中念了兩年函授大專,讀書看報,以提高文化水平。賈慶瑞則先后買回四十多本法律書籍在家硬啃,這些書包括《再審程序》《刑事偵查學》等,他變賣糧食家產,向各級檢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