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改判
對于賈家的申訴,聊城中院1992年和1993年兩次駁回,聊城市檢察院1994年1次駁回,山東高院于2003年1次駁回。
最高法院也調走卷宗查過賈案。賈慶瑞稱,1997年,他在最高法院查到,當年1月30日,該院刑二庭曾給山東高院發內部函《發現新的證據來函通知》,認為原裁判事實不清,要求查明。
今年4月17日,賈慶瑞帶京華時報記者找到聊城中院一名退休法官,該法官證實最高法院確實有該內部函。
上述要求不具名的法官稱,20多年前,聊城中院受理申訴后,合議庭及告申庭的法官均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按疑罪從無改判無罪。當時總結出7個問題,腳印是最重要的一個。
在卷宗里,承辦法官注意到,發現死者的魚塘抽干后,出現一雙赤腳印,是否與賈相軍的腳吻合,疑點很大。
賈慶瑞表示,他當年從律師和承辦法官處了解到,魚塘中真兇留下的赤腳印都是26.5厘米長,而鑒定人鑒定賈相軍左腳26厘米、右腳26.5厘米。賈相軍1993年服刑時,賈慶瑞帶著專業人士去會見,測量結果為左腳25.69厘米,右腳26.05厘米。此外,賈相軍供述他是從一邊下去,原路返回,而現場勘查顯示,赤腳印從一邊下去,另一邊上岸。
上述法官稱,最高法院在調卷時也問到赤腳印問題,要求查清。但中院法官找警方辦案人員座談時,辦案人員稱,當時根據赤腳印制作的石膏模型已丟失。另外,主辦人員還承認因“賈相軍態度不好,打了他兩下”。座談時,這些話都記錄在案。
該法官稱,警方結案后,不少辦案人員立功被提拔,因此翻案阻力很大。承辦法官匯報應改判無罪的意見后,中院審委會不同意報省院,省院分管申訴的一名庭長也不同意改判,中院只好駁回申訴。
賈相軍出獄后,曾找過一名宿姓律師代理申訴。去年6月,宿律師在聊城中院查到,該案所有卷宗在山東高院。山東高院確認有卷宗,但只讓復印1991年11月核準死緩的報告。
核準報告顯示,中院移交了全部案卷共計5宗,山東高院未允許復印。
22頁的核準報告中,亦能看到諸多疑點。
其一,現場勘查“提取被害人陰道分泌物化驗,檢出人精斑(但因量少,又在水中泡時間較長,未能檢出血型)”。其二,復核死緩的承辦人認為,“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證實是被告人所為,但從被告人口供與尸體檢驗、現場勘查等情節都是吻合的,特別是尸體與自行車捆綁沉入魚塘中,還有死者的鑰匙、紀念幣等物品與尸體分離情況,與被告人供述是一致的。如不作案的話,是不會知道魚塘里除尸體外,還有鑰匙、紀念幣這一情況的。大量的間接證據可以認定是賈相軍作案。”
賈相軍解釋,死者的鑰匙等并不是他供述后發現的,警方也沒有帶他到案發魚塘指認現場,僅有的一次指認也是在其他地方,當時,被問到死者小提包下落時,因受不了毒打,他瞎編被他扔到一個臭水溝里,警方帶他到場后,并未尋獲。“這個小提包一直沒有找到,也沒有出現在物證中。”
賈相軍認為,一審判決和省院核準裁定,僅憑口供定罪,沒有指紋、DNA等任何直接物證,赤腳印也對不上號。
閱卷無門
盡管拒絕認罪減刑,賈相軍后來還是被數次減刑。1993年11月16日,山東高院裁定減刑為無期徒刑。1996年,山東高院裁定減為有期徒刑18年,此后根據其服刑期間表現,聊城中院裁定減刑3年8個月。2010年12月21日,賈相軍獲釋。
兒子回家后,念玉環已經不認識他。賈相軍稱,剛判那幾年,母親還來探望過,但后來精神病越發嚴重,有一次突發癔癥,在會見室拉著他說“一起回家”,兩人抱頭痛哭。
賈相軍三弟稱,二哥剛出事那幾年,村民見到他們家的人就躲,還警告小孩,不要跟強奸犯的弟弟一塊兒玩。賈慶瑞說,發生變故后,與他相交的8個好友均與之絕交,一些親戚也都疏遠。20多年來他堅持申訴,村民和親友的看法才漸有改觀。
重獲自由后,賈相軍做的頭一件大事是跑到照相館,他昂起頭,嗞開牙,把當年審訊時磕落一顆上門牙及磕破下巴殘留的印記拍成照片。“這些傷是我被刑訊逼供的見證。”
他開始打工掙錢,當搬運工,當裝修工,為申訴籌措經費。去年9月,賈相軍在北京找到律師周澤和楊學林。兩人研究材料后,認為此案是個冤案,決定代理申訴。他們感慨賈相軍是活著的聶樹斌,“要不是那年他還不到18歲,也會一樣被槍斃掉。”
去年12月22日,兩名律師向山東高院申請查閱賈案卷宗,接待他們的立案庭庭長戚軍表示,賈相軍的申訴復查已超過兩次,要查下以前的復查情況,能否再次受理申訴,不能立即表態。
楊學林表示,最高法院雖然有兩次復查就不再受理的文件,但只是針對一般情況,如果確有冤情證明無罪,第三次受理申訴復查也不犯法,有錯必糾不應受限制。再者,即便當事人不申訴,他也有權復制與自己有關案件的卷宗。周澤亦稱,刑訴法規定院長就可啟動再審程序,不受兩次復查的限制。
戚軍說,法院不可能明知是錯案還不啟動再審。他出去片刻后回來稱:周、楊兩人閱卷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閱。兩位律師要求出示法條,戚軍未出示。
周澤表示,律師作為申訴代理人閱卷是天然訴訟權利。“本案,無論是從代理律師的閱卷,還是從賈相軍本人的復制案卷來說,都應該不是問題。既然現在對代理律師閱卷有爭議,我們可以暫時不談,那就先讓賈相軍作為當事人復制案卷,這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戚軍去請示院領導,回來后稱,閱卷問題以及申訴能否受理問題,該院研究有分歧,當天不能定,此事經研究后,再一并答復。
4月8日,京華時報記者陪賈相軍來到山東高院信訪大廳,接待他的負責人稱,戚軍庭長和另一副庭長均出差,無法接待。賈留下手機號,至今未獲答復。
賈相軍服刑期間,祖父祖母先后去世。去年3月底,念玉環在醫院病逝。去世前,她恢復意識,喊了賈相軍的小名“二小”,“光拉著手哭。”一周年忌日時,賈相軍在母親墳前默想:自己的案子會有昭雪之日。
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 發自山東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