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在福山區松霞路與振中街路口發生了一起兩車相撞事故,路口監控恰好記錄下了事發瞬間的驚魂一刻:一名婦女與一名幼童當場被甩出車外。由于受到驚嚇,目前都在醫院接受檢查。
24日下午5時40分許,一輛東西方向行駛的面包車與一輛南北方向行駛的白色轎車相撞,從監控錄像記錄的畫面看到,事故發生時,面包車中的一名婦女與一名幼童當場被甩出車外,而白色轎車沖進綠化帶后側翻,四輪朝上。所幸,當時面包車并未側翻,而是在猛烈的晃動中將后座上的兩人甩出,白色轎車也未碾壓到二人。事故發生后,幼童及其母親受到驚嚇,送醫檢查。
白色轎車撞毀路邊廣告牌沖進綠化帶,車輛側翻后從主駕駛一側爬出四個人,其中有一名兩三歲左右的男孩。經詢問男孩母親得知,當時車上所有人員均系著安全帶,小男孩也配的有安全座椅。事故發生后,女司機的父親因安全帶勒得比較緊加上受到驚嚇,在民警處理完事故現場后到醫院進行檢查。
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通過路口前,應當減速慢行,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通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指示的路口,應讓右側車輛先行。這起事故之所以發生主要有兩個原因,東西方向行駛的面包車沒有及時避讓右側南北方向行駛的白色轎車,而白色轎車通過路口時速度也非常快。
福山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這起事故沒有發生嚴重傷害的情況實屬萬幸,這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細節不容忽視———安全帶。面包車被撞后,雖然沒有翻車,但是仍在劇烈的甩動后,將后座沒有系安全帶的兩人甩出。而白色轎車雖然嚴重側翻,但是車內所有人員均系的安全帶,包括配用的兒童安全座椅。
交警介紹,據科學統計,車輛發生碰撞或側翻事故時,使用安全帶可以使死亡率下降百分之五十左右,受傷致殘比例下降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所以,不僅開車人要系安全帶,乘車人同樣要系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