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河客戶端10月14日消息,見義勇為者子女參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見義勇為者死亡,河南省將一次性給予百萬撫恤金;河南人外地見義勇為,也能享受家鄉待遇……昨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河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審議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見。記者發現,此次審議修改稿對見義勇為者的保障更加人性化,規定也更為細化,記者梳理了其中幾個亮點。

見義勇為獎章。視覺中國 資料圖
修改1:河南人在外地見義勇為,也能享受“本省待遇”
河南好人在外地見義勇為,也有保障和底氣了。中原人熱心腸,在河南省外見義勇為有何保障?
此前,一審稿規定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確認以及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
此次,審議修改稿新增規定:本省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撫恤優待和社會保障適用本條例。
修改2: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也能被認定見義勇為
一審稿規定,制止正在實施侵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等四種情形,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
此次新增規定:主動抓獲或者協助有關國家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貢獻的,也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
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的確認。
修改3:見義勇為現場,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員“應救未救”罰兩千
一審稿規定,醫療機構救治見義勇為者應開通“綠色通道”。
此次修改審議稿對此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正在實施見義勇為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援助;對受傷的人員,應當及時護送至醫療機構,并報告公安機關。
在見義勇為發生現場,負有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的人員,應當履職,積極協助并予以救助。
醫療機構和有關單位對見義勇為受傷的人員,應無條件組織救治,不得拒絕或者拖延。對于應履職卻未履職的,將按規定給予處罰:屬于公務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于非公務人員的,處2000元罰款,并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另外,因見義勇為受傷的人員,在救治期間的醫療費用,由醫療機構墊付;墊付醫療費用超過3個月的,見義勇為發生地的縣級見義勇為基金會從見義勇為資金中暫付墊付款及繼續救治所需的醫療費用。資金不足部分,由見義勇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財政暫付。
修改4:見義勇為犧牲的,擬發放百萬撫恤金
審議修改稿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也進行了細化。新增規定: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經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確認,由省人民政府頒發一次性撫恤獎金。
其中,因見義勇為死亡的頒發100萬撫恤獎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80萬元撫恤獎金;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60萬元撫恤獎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40萬元撫恤獎金。
修改5:見義勇為子女參加中高考,可加分
此次,修改審議稿最大的亮點是增加見義勇為子女中高考可加分的規定: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參加中考、高考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加分;應征入伍、報考公務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另外,對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公辦幼兒園應當優先接收;義務教育階段,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優先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原題為《河南見義勇為者子女參加中高考將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