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體質健康是一個令人擔憂的重大社會問題。為了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已經對外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全年向學生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并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假暑假期間延長開放時間。學校應當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學時間向學生免費開放體育設施。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設體育課程,不得削減或者擠占體育課時。
去年,省教育廳對關于2016年全省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抽查復核情況進行通報。通報顯示,與2014年全省學生體質調研數據相比,全省學生體質健康狀況有明顯改善,但肥胖率較高,表明我省部分學校鍛煉時間嚴重不足,影響了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為了保障學生能夠有充足的鍛煉時間,草案征求意見稿要求學校應當組織開展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程內容相銜接,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中小學校應當全面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統一安排不少于二十五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沒有體育課的當天,中小學校應當在下午課后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煉。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范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獲得學位應當按規定修滿體育課程學分,達到課程標準要求。
草案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學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具體包括:削減、擠占體育和健康教育課時的;未按照規定保證學生在校體育活動時間的;將學校體育場館挪作他用,或者未按照規定向學生免費開放學校體育設施的;未按照規定組織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或者組織測試但測試數據弄虛作假的及違反本條例的其他行為。
此外,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未按照規定免費或者優惠向學生開放的,由體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來源: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