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新銳大眾記者 王原

  讓考生不想、不能、不敢作弊

  目前,全省工信部門70余名監測執法人員、52座移動監測站、33個可搬移站、70套便攜式監測設備和20套干擾壓制設備已嚴陣以待,用于高考無線電保障工作

  本報濟南5月30日訊 考試安全事關考生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中高考在即,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凈化考試環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簡稱“治考”行動)新聞發布會,重點通報了我省針對讓考生“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采取的舉措和成效。

  據通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樹立“考試育人”的理念,將誠信考試教育納入立德樹人工作體系,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納入對學生的過程性考核。開發建設科學性、趣味性、警示性和實效性強的誠信考試教育課程。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法紀教育和考試作弊案例(包括在體育測試中違規使用興奮劑等)警示教育,以案說法、形成震懾,讓學生充分認識到考試違法違規的嚴重后果和危害,從而“不想作弊”,自覺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

  從嚴從實抓好關鍵環節,形成“不能作弊”的制度保障和考試環境。除進一步加強試卷安全、考試過程管理、監考隊伍建設、應急處置等,重點對全省標準化考場進行升級改造。目前省考務指揮中心已完成一期網上巡查軟件和人臉識別軟件的采購工作,濟南、濰坊、東營、臨沂2019年夏季高考前將完成夏季高考考點巡查系統高清化改造,其他市正在按計劃積極推進建設施工。

  堅決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不敢作弊”的強大震懾。今年4月-6月,省教育廳、省網信辦等5部門聯合開展“治考”行動。行動開展以來,省教育廳對2019年專升本考試中的75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理,并通報其所在高校。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考試作弊類犯罪案件1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8人,其中刑事拘留69人,涉及罪名包括組織考試作弊、替考以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及答案罪等。目前,全省工信部門70余名監測執法人員、52座移動監測站、33個可搬移站、70套便攜式監測設備和20套干擾壓制設備已嚴陣以待,用于高考無線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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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偵辦考試作弊違法犯罪59起 省公安廳通報7起典型案例

  本報濟南5月30日訊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我省凈化考試環境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情況。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張繼河介紹了2018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偵辦考試作弊犯罪案件的總體情況。

  據了解,2018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考試作弊犯罪案件59起,抓獲涉案人員267名。其中,全省凈化考試環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加大案件偵辦工作力度,共偵辦考試作弊類犯罪案件1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8人,其中刑事拘留69人,涉及春季高考、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等多種國家考試活動;涉及罪名包括組織考試作弊、替考以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等。

  張繼河說,近期,全省公安機關先后立案偵辦多起考試作弊犯罪案件,其中有幾起比較典型。

  專升本考試(2起):3月16日至17日專升本考試期間,臨沂公安機關偵破管某某等人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在深圳、濟南、廣州、重慶、臨沂、濟寧、西安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依法查明,2019年山東專升本考試期間,犯罪嫌疑人管某某、宋某某等人,將其開考后從作弊團伙非法獲取的答案,利用QQ、制圖軟件等,制造在開考前或開考三分鐘已有試題答案的假象,招攬作弊考生購買答案,涉嫌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濱州公安機關偵破呂某團伙組織考試作弊案,在濟南、泰安、青島、臨沂、濟寧、南昌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呂某(男,33歲,滕州人)等人以經營某教育培訓機構為幌子,在2019年山東專升本考試開考前,招募考生預謀實施作弊并提供考試作弊器材,開考后通過雇用考生偷拍發送試題,在場外組織人員答題并向考生推送答案,從中非法牟利,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春季高考(4起):5月12日,濟南市公安機關將代替邵某參加春季高考的何某抓獲,該二人系朋友關系,在春季高考前夕,邵某為順利通過考試,聯系何某讓其替考。目前,該邵某、何某因涉嫌代替考試罪被刑事拘留。

  濰坊市公安機關偵破潘某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在濟南、濰坊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肖某某、陳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試期間,將手機帶入考場,后將考題使用手機拍攝并通過微信發送給犯罪嫌疑人丁某,該丁聯系他人做好答案發給潘某某,該潘再將答案發到微信群內或者單獨發送給相關考生,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煙臺公安機關偵破荊某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荊某某、王某某、王某某、楊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試期間,將手機帶入考場,后將考題使用手機拍攝并通過微信發送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及張某,該二人做好答案后將答案發到微信群內或者單獨發送給相關考生,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5月14日,泰安市公安機關根據教育部門移交線索,成功破獲山東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張某組織考試作弊案。經查,該張某收取每名考生輔導費用2萬元后,從山東另一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陳某某處購得橡皮式作弊器材,交給作弊考生使用。5月12日,一考生在泰山學院考點作弊時被發現,公安機關隨即介入調查,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陳某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其他類(1起):4月21日,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在調查一起全國高等院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案時,根據作弊考生手機里的信息,順線偵查,一舉打掉一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團伙,抓獲涉案人員2人,當場查獲橡皮式電子竊照器材12個。經查,該案犯罪嫌疑人從上線以每個7800元-120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作弊器材,先后賣給其10余名同學,非法獲利3900余元。

  (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