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保持對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桓臺交警大隊加大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大隊案件偵辦中心加班加點,推進案件辦理進度,12月10日,桓臺交警大隊對十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醉酒駕駛違法人員集中執行刑事拘留,有效震交通違法行為人。

  
據了解這十名人員中,有的是多次飲酒被查、有的是駕駛二輪摩托車被查。2019年6月27日21時32分許,孫某醉酒駕駛小型轎車順桓臺縣耿焦路由北往南行駛至吉托村煤場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10mg/100mL。據調查,孫某于2014年3月11日,在博興縣博城五路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經山東交院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在孫某的血液檢材中檢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為100.10mg/100mL。2019年8月7日22時47分許,齊某醉酒駕駛小型轎車順桓臺縣中心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紫悅城北門處發現在此處設卡檢查的執勤民警后駕車逃跑,后在桓臺縣柳泉北路與鎮南大街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16mg/100mL。經山東交院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在齊某的血液檢材中檢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為126.52mg/100mL。2019年7月16日7時47分許,羅某無機動車駕駛資格醉酒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機動車狀態: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順桓臺縣高淄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桓臺交警大隊新城中隊門口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84mg/100mL。經山東交院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在羅某的血液檢材中檢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為187.94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