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菏澤市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含完全中學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初中部)和幼兒園入學(入園)工作,3月9日,菏澤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保持現有招生政策穩定,優化報名審核工作流程,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持續擴增學位資源總量,落實控輟保學責任,營造良好招生氛圍。
保持現有招生政策穩定
科學劃定公辦學校招生區域。各縣區要認真測算域內適齡入學人口數量,科學劃分學校招生片區范圍。對于招生片區范圍有調整的,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提前進行研判分析,綜合制定工作方案預案,合理引導群眾預期。
堅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動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參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納入審批地進行統一管理。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長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隨機派位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不得由學校自行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免費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嚴格落實免試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區或范圍進行登記入學,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不得變相采用收取“贊助費”、給予高額獎勵等其他方式或通過第三方渠道變相攬生源。不得采用“特長生”招生。初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劃片入學或對口直升辦法招生。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跨區域、跨范圍招生,不得在開學前后采取考試方式分班。菏澤市繼續按照“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合理制定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確保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市第一實驗小學和第二實驗小學的招生入學工作分別納入市開發區和牡丹區統一管理。
優化報名審核工作流程
繼續簡化證明材料。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國家、省招生入學有關政策規定,對要求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進行逐項核查,列出材料清單,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備注其必要性。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實際辦理程序復雜繁瑣且有關單位無法證明的、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原則上一律取消。嚴禁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
實現全程網辦。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積極協調大數據、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數據信息,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本年度報名招生全部通過網上平臺辦理,除特殊類型、家庭使用網絡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長進行線下報名、交材料等。
提前公布招生方案。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在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通過政府網站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政策、招生范圍、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報名網址(手機客戶端)、咨詢電話。6月30日前,各縣區招生政策網址鏈接報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統一在菏澤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公布。
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各縣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推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鼓勵各縣區探索積分制辦法賦分招錄隨遷子女。
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各縣區要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立功受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政策措施,簡化辦理流程,優先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持續擴增學位資源總量
防止56人及以上大班額問題反彈。各縣區要科學測算“十四五”期間各年度適齡入學人口,提前做好城鎮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小學規劃建設工作,落實好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求,確保56人及以上大班額問題不再反彈。有條件縣區和學??梢园凑招W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加強資源建設,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奠定工作基礎。
落實控輟保學責任
強化入學責任落實。各縣區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嚴查非法辦學行為。各縣區要繼續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營造良好招生氛圍
加強招生入學政策宣傳。各縣區要廣泛通過公開監督舉報渠道、網上宣傳解讀、提前到幼兒園、小學進行宣傳解讀等措施,對本地招生政策進行宣傳和解讀。要堅持政策穩定性和提前宣傳告知相結合,將宣傳工作前置至幼兒園中班家長和六三制小學五年級家長群體,告知本地招生入學政策措施,為家長準備子女入學條件預留出時間。
加強違規查處。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