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行賄,并由此非法侵占巨額國有資產,樂山東能集團董事局原主席王德軍日前被四川省紀委專案組拘押。王德軍在2004年以0.98億美元財產排名《福布斯》大陸富豪榜第167位。2002年,王德軍的民營企業集團——樂山東能集團,以4000萬元的低價,買下了犍為縣川犍電力(集團)公司的國有股。而這宗交易,事先也被另外的公司看好,有人出價8000萬元,據說還有一家出價1億元甚至更多,但均被時任犍為縣委書記的田玉飛所否決。出價遠高于王德軍竟沒買成,競爭對手當然不服,加上川犍電力內部員工也十分不滿,于是多頭上告,終于扳倒了田玉飛和王德軍。(1月25日《第一財經日報》)。
這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結、賤賣國有資產的權錢交易案例。這筆賤賣國有資產的案件,曾經被當作改革改制成功的典型,有篇歌頌文章這樣評價,“按照股份制運作程序,以4000萬元的價格,轉讓了電力公司2700萬股股權,吸引民間資金做大做強犍為電力產業”。
如此骯臟交易,竟是按照犍為縣委書記田玉飛親自起草的《關于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的意見》的文件合規合法進行的。這種披著合法外衣的做法,嚴重地侵蝕著國有資產,也給發現和查處增加了難度。
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在國企改制中是極為常用的。可以肯定,在全國,類似事情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比如,東北某縣國有企業將價值近千萬的樓房被150元賣掉,大連某國有企業在改制中一夜之間使某經理賺得4000萬元等等。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無論民間的議論,還是網上的留言,都可以看到,人民群眾對國有企業在改革改制中存在的問題意見最大,反響最強。他們眼睜睜地看到巨額國有資產一夜之間流進個人腰包,怎能不氣憤?他們看到作為本廠職工,幾十年來積累起來的固定資產和相當規模的企業,轉眼間被一些所謂的“管理層”的少數人收購,如何能夠不痛心?
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主要是各項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制度還不完善、不健全,國企改制又急于甩掉所謂“包袱”,結果給權錢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機。這種犯罪手法在國企改革改制中極具代表性,必須引高度重視。
筆者認為,必須對已經改制企業進行回頭看,確實改制改錯了的,要再改回來;必須對類似四川的情況,進行嚴肅查處,有必要對一些收購國有企業的人進行調查;必須對已經賣掉的國有企業資產按照原來情況再進行資產評估,確定其真實價值,以判斷是否存在賤賣問題。同時,必須進一步反思國有企業改革的路子,完善和健全改革改制的各項法律法規、監督機制,在此基礎上審慎推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