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關心“專車第一案”案情的人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門口觀望。
“專車第一案”庭審現場。

  □大眾網記者 馬俊驥

  4月15日,全國首例專車行政訴訟案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雖然被外界稱為“專車第一案”,但是“專車”似乎只是本案的起因,無論從法庭辯論焦點還是訴訟請求來看,都集中在“處罰是否合法”上,而“專車是否合法”則與“本案無關”。

  從2014年7月8日,快的公司推出“一號專車”至大眾網發稿日,專車誕生了286天,尚未滿周歲。然而,這286天的命運卻足夠多舛:橫空出世之后,便是在消費者的叫好聲中游走于灰色地帶。

  至今無法消除的無奈與尷尬,不得不讓人困惑,專車,你是否“生來彷徨”?

  說說案子:

  庭審四大焦點均圍繞處罰本身,專車是否合法“可以不回答”

  4月15日,全國首例專車行政訴訟案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雖然被外界稱為“專車第一案”,但是大眾網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專車”似乎只是起因和由頭,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圍繞四大焦點激辯了近3個小時,并未正面涉及專車的合法性問題。

  行政處罰主體資格、行政處罰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事實依據是否充分,四大焦點都集中在“處罰是否合法”而非“專車是否合法”上。雖 然原告陳超用專車軟件提供專車服務的行為被被告濟南市客管中心認定為非法營運,但是濟南市客管中心并未正面陳述“專車如何認定”。

  大眾網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針對本案的直接證據——1月7日,被告濟南客管中心查扣原告陳超所駕駛車輛的現場執法錄像,原告代理律師認為,錄像 并未顯示出執法人員對乘客的打車軟件界面進行了取證,也未顯示出乘客將車費支付給了陳超。雖然經執法人員多次詢問后,乘客承認通過專車軟件找到了陳超,陳 超最后也承認自己使用了滴滴專車軟件,但是僅僅依靠雙方的“口供”并不足以認定陳超非法營運。

  庭審當中,人民陪審員詢問原告有沒有使用類似的打車軟件,原告代理律師稱,“與本案沒有關聯性”。

  對于“專車性質”的正面涉及,是庭審臨近結束時,原告代理律師向被告濟南市客管中心特別發問:如何認定專車?如何界定打車軟件?這兩個問題被法庭認為被告可以不回答,也未得到濟南市客管中心的回答。

  庭審結束后,濟南市客管中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稱,即使客管中心在本案中敗訴,也并不說明專車是合法的。

  滴滴快的公司公關張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支持陳超利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這說明民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彼€表示,庭審尚未判決, 滴滴快的公司不方便對案件發表意見,目前只能“靜觀其變”,也希望法律能給予公正合理的裁決?!拔覀冋J為,專車作為一種進步的創新事物,極大改善了百姓出 行,推動了中國城市交通的轉型升級,終將讓民眾、行業、政府等各方受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