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明顯的差距 889輛接送學生車輛,458輛掛校車標牌

  國務院公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在2012年3月份生效,根據規定,接送小學生、幼兒的校車應當使用專用校車,接送初中生可使用非專用校車,過渡期3年。

  濟南市2012年4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過渡期為3年。如今3年過渡期已經結束,濟南市校車缺口巨大。

  據多部門調查統計,目前濟南共有接送學生的車輛889輛。依據記者在濟南市車管所查詢到的信息,截至今年4月底,濟南市實際獲得交警部門發放的校車標牌的車輛僅為458輛,這意味著半數接送學生車輛是不具備校車標牌的非正式校車。據不完全統計,這458輛具備校車標牌車輛中,專用校車326輛,對校車需求迫切的歷城區共有317輛接送學生車輛,專用校車僅6輛。

  事實上,部分在過渡期內取得校車標牌的正式校車也依舊不符合校車國標。“過渡期內,一部分非國家標準校車達到一定條件按照規定也允許并辦理了校車標牌。”濟南市車管所一名民警介紹,這些不達國標的校車將來依舊會面臨摘除校車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