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情形也出現在煙臺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孫某身上。2005年至2011年,王國群接受孫某請托,為其公司在加快招拍掛程序、規劃審批、承攬物業等方面謀取利益。2003年至2008年,2011年至2014年,每逢中秋、春節,孫某都會準時給王國群送去購物卡。此外,孫某還給王國群送過1萬美金和1萬元人民幣。
記者注意到,起訴書對王國群的19項指控,均發生在與商人之間,其中涉及工程承攬、土地、規劃、房地產項目的就有15項。
別人“打架”他“躺槍”
貪腐官員落馬方式五花八門,王國群的落馬則多少有些讓人“意外”。王國群沒有想到,一個原本和他并不相干且已入獄服刑的罪犯打亂了他的規劃,最終把他拉下馬,送進了監獄。
這個正在服刑的罪犯姓張,與王國群并不熟悉,二人也無宿怨。但他曾是煙臺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孫某的司機。張某為孫某服務了很多年,后因種種原因二人產生了矛盾,之后,張某被辭退。張某從此心生怨恨,對孫某進行報復。他先是圖謀綁架孫某,未遂后到孫某家盜竊,后被判刑。入獄服刑后,張某不斷舉報孫某到官員家中行賄,其中便牽涉到了王國群。
2014年4月,還有一個月就要退休的王國群,被山東省紀委調查。后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山東省檢察院決定由聊城市檢察院對其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起訴書指控:1996年至2014年年初,王國群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規劃審定、建設工程規劃變更、商品房預售許可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9個單位和個人賄送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以及房產置換差價等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438.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