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還發現了創業補貼資金發放不及時、不合規,有的沒有及時發放,有的發到了不符合條件的企業。

  2014年我省安排1.1億元專項資金,對首次創辦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審計發現,濟南等7個市補貼資金4819萬元截至2015年4月底全部未發放;臨沂等3個市向經營未滿一年的58戶小微企業發放補貼資金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