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紀委、監察局通報4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典型問題,分別是:

  1、泰山區泰前街道水牛埠村黨支部原書記于光杰受賄問題。泰山區紀委給予于光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2、岱岳區范鎮砂辦原主任畢四棟受賄、挪用公款問題。岱岳區紀委給予畢四棟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3、肥城市孫伯鎮安監辦原主任郭泗峰受賄問題。肥城市監察局給予郭泗峰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4、東平縣梯門鎮安監辦原主任王志俊受賄問題。東平縣紀委、東平縣人民政府分別給予王志俊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把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抓緊抓實,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級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集中排查一批問題線索,查處一批典型問題,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強化問責追究,對基層黨委、紀委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嚴肅問責,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果。(泰安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