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記者從安陽市公安局安陽新區分局了解到,此事發生在昨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接警后他們立即趕到現場,因苗某身上也有多處傷,警方先安排急救車將其送到安陽縣第二人民醫院救治,并對其進行控制。

  針對刀砍孩子的具體原因,苗某不愿多說,目前警方還正進一步調查中。

  昨晚7時50分,經過近9個小時的緊急搶救,林林的手術終于結束。記者通過短信從林林的搶救醫生馬醫生處了解到,目前林林傷情暫時穩定,最危險的是頸部一處刀傷,離頸動脈只有一層鞘膜,至于具體砍了多少刀,要明天看照片,估計不少于30刀。

  律師查明嫌疑人犯罪目的后可依法定罪量刑

  針對此事的法律責任,記者電話咨詢了河南國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秦永民。

  秦律師表示,聽聞此事,倍感震驚,依據《刑法》虐待罪的相關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此事已經超出虐待的界限,苗某的行為殘忍,其主觀犯罪惡意極大。司法機關會根據苗某的犯罪目的量刑,如果其有殺人目的,應追究故意殺人罪(未遂);沒有殺人目的,應追究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死刑,未遂犯罪可比照既遂犯罪量刑幅度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