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背后的故事]中央第七巡視組:巡視報告每一句話都要有數據和事實支撐

  “所寫的每一句話,都需要有數據和事實支撐,不搞虛的。”對于巡視報告,中央第七巡視組始終堅持一條:實事求是。更考驗巡視組的是,如何整理歸納、分類提煉,找出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巡視組是代表中央的,巡視報告既要對被巡視單位負責,讓他們服氣;更要對中央負責,經得起歷史檢驗。”

  2013年,第七巡視組對中國出版集團公司進行巡視。在聚焦一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撰寫巡視報告的同時,巡視組還針對發現的新聞出版行業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撰寫報告的過程,也是巡視組深化認識的過程:

  “中國出版集團每年出版圖書、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物上萬種,但質量參差不齊,沒有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的關系”;

  “重視追求經濟效益,而疏忽了社會效益,導致出版了有導向問題的刊物”;

  “這些問題不是個案,市場上的出版物不少都存在類似的問題,具有普遍性”……

  為把報告寫深寫透,巡視組還與中宣部出版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管理司、報刊司的負責同志座談并聽取意見建議。

  深思熟慮、數易其稿。最終,一篇有關進一步嚴格黨的政治紀律、堅持正確出版導向的專題報告逐步形成,對中國出版集團進一步加強管理等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對促進整個新聞出版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巡視成果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做好整改

  用好巡視成果要有緊迫感,誰的問題誰負責整改。要及時把問題線索捋清楚、分下去。對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線索和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移交有關紀律檢查機關;對執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移交有關組織部門;其他問題移交相關單位。各相關部門對巡視組移交的每一件事項,都要依規依紀嚴肅認真處置。

  巡視成果要真正落到實處,關鍵看整改。整改不到位,巡視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條例》規定:“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并于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報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同時,“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要以公開促整改。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