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 和 《山東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這也標志著醞釀已久的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終于正式啟動。

  這次車改的主要任務是,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 通過改革, 全省可減少公車62412輛。

  基層公務員收入多了些

  公車上交封存后才發放補貼

  23日, 省直機關科級干部王東(化名)得知公車改革實施方案出臺時,不禁說了句:“好事。”王東說, 以前單位每月只有44元的交通報銷, 平均下來每個工作日兩塊錢,也就是上下班乘坐公交車的費用。因公外出辦事,要寫明原因,經領導審批,才能報銷相關交通費用。

  而按照 《實施方案》中省級黨政機關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王東的正科級職位可以每月得到650元補貼。

  “原來是每年528塊錢補貼, 現在每個月650塊, 收入肯定比以前多了。”像王東一樣, 不少省級黨政機關處級以下干部沒有專門公車待遇, 每個月的補貼讓他們的收入提高不少。

  “對于基層公務員來說,本身就沒有公務用車,發放車補確實提高了基層公務員的待遇 ,這符合目前重視基層的導向,有利于調動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對于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鞏固執政基礎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山東省委黨校中共黨史教研部副主任林學啟說。

  而對于補貼的發放時間,《實施方案》也做了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公務交通費用預算管理, 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務核定補貼數額,待應取消車輛封存、上交后按月發放。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 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 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 提高補貼標準。

  嚴禁既拿補貼又坐公車

  有領導已開私家車上班

  而按照《實施方案》,省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 黨政主要負責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車。《實施方案》提出,鼓勵上述人員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 但必須嚴格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王東透露,現在很多省級機關的一把手也在互相商量, 采取哪種方式。

  “大多還是想采取領補貼的方式。”王東透露, 整個過程算下來,還是領補貼劃算。“領導說,上下班公車開不走,不如領補貼方便。”據了解, 不少省級機關一把手已經開私家車上班了。對于交通補貼, 很多民眾擔心會出現部分人 “拿著補貼照樣坐公車” 情況。

  對此,《實施方案》 要求, 要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要把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

  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范圍, 嚴禁公務人員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同時, 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將統一納入省級財政預算, 在交通費中列支、 按月發放, 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 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六萬多司機涉及改革

  被解聘者須進行補償

  李鵬 (化名) 是省城一家區級公檢法機關的公車司機,平時經常開著執勤車輛,接送工作人員辦案子。23日,他看到了山東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不禁有些擔憂。對于這些司機的去向,《實施方案》也作出了規定。在現有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中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 對未留用的在冊正式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 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措施妥善安置;對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員,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并依法進行經濟補償,維護其合法權益, 相關必要支出由省財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此次涉改司勤人員共65091人,其中就包括李鵬。公務用車改革司機分流的做法, 在我省一些城市已經有了探索。 濰坊市在進行公車改革時, 采用司機轉崗、退休以及解除聘用等方式。 以濰坊教育局為例, 局機關原來的15名司機全部為正式編制, 車改后局里保留了3輛公車, 12名司機被分流到各個局直屬單位和學校。

  “當司機時得隨叫隨到,其實不輕快,轉行也不錯。”對于40歲的李銘來說 ,如果能被分配到單位的后勤部門,他也可以接受, 至少能多和家人在一起了。

  公車瘦身省錢不少

  拍賣所得上繳財政

  “取消公車, 會省很多錢。 ” 一位負責單位公車運行維護的人員張華 (化名) 說, 目前單位有十輛公車, 大多是一般公務用車。 每輛車一年的運行費用,包括燃料費、 維護費以及過路過橋費等, 大概2萬多元。 在編司機的收入一個月加起來兩三千左右, 沒有編制的大概1200元。

  而某機關單位2014年決算中也顯示,一共25輛一般公務用車,一年的運行成本大概是56萬多元,平均下來每輛車也是2萬多元。 因此, 運行費用也是占據 “三公經費”的大頭。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司機也會相應減少,省下來的錢就不少了。” 張華說。據了解,2014年山東省級財政撥款安排 “三公” 經費決算總額3.14億元,其中,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19億元。根據全面摸底統計, 這次車改全省可減少公車62412輛,壓減率達到50%。

  而對于被取消、清退的專車,根據《實施方案》,應由省機關事務部門統一規范處置。相關部門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和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處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駛、鑒定評估、移交車輛、公開拍賣、收入上繳、核銷賬務六個步驟進行,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處置公務用車所得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

  之前在濰坊的一次公車拍賣中, 62輛車均通過專業評估公司公開評價, 總底價是186萬元, 最后溢價相對較高,拍得的資金全部上交財政。

  部分必要車輛可被保留

  更新時需使用新能源車

  由于部分單位的特殊工作性質《實施方案》也規定,部分必要的通信、執法、調研、執勤車輛可以被保留。但《實施方案》對保留車輛的數量、型號也做出了嚴格規定。

  在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方面,《實施方案》 規定, 省級黨政機關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 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省機構編制部門單列編制、數量在50人以上、相對獨立或駐濟南以外的部門屬處級單位, 可單獨核定1至2輛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 而對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的數量,《實施方案》 根據單位人數、 級別也作出了規定。

  同時,《實施方案》也規定, 對于中央確定的17個具有執法職能的部門,可按比例保留部分執法執勤用車。而除中央確定的執法部門之外, 其他部門的執法執勤車輛雖也可保留, 但必須嚴格配置在一線崗位并嚴格控制總量。 超過 《實施方案》 規定超額保留執法執勤車輛的, 將扣減該部門的交通補貼。同時,《實施方案》 對上述車輛的型號也做了規定。 在配備更新用于機要通信、 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等車輛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 并確保達到一定比例。 此外,改革前未配車的單位, 改革后不得增配車輛。

  必要用車可由社會提供

  省內租車公司摩拳擦掌

  根據 《實施方案》,必要的調研和接待等集體公務出行用車的需要, 原則上以社會化方式提供。今年9月10日, 山東政府采購網刊登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山東省省級機關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機構招標公告,向社會招標小型客車租賃服務機構和大中型客車包車服務機構, 并在10月9日開標。

  10月10日,中標信息公布,共有12家供應商中標小型客車租賃服務機構, 6家供應商中標大中型客車包車服務機構。其中,在中標列表中, 濟南至晟汽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同時中標兩項。

  濟南至晟汽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經理王慶說, 目前只是在網上公示中標,還沒有單位過來簽合作協議。他們提供全年包車的通勤車, 或者是月租、日租服務。

  “日租”價錢比較簡單, 大巴車一般一天六七百元,夏天要貴一些。小型車一般在500元左右。如果是全年包車的通勤車, 王慶說, 就要按照線路、里程來確定價格。“司機、維修保養等, 都由我們提供,總體來說,機關單位肯定省事了。”王慶表示, 具體價格還會跟相關單位協商。而相關單位也透露,接下來還會進一步協商租用車輛管理辦法。(齊魯壹點 記者陳瑋 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