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1月10日訊(記者 周衍鵬通訊員 馮永龍)屢教不改,“職業犯罪人”搶劫分尸;無事生非,強奸犯再度攔路搶劫殺人;因愛生恨,殃及無辜同事一死一傷……日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楊棟棟、項宗成、趙龍龍、逄金明等4名罪大惡極的罪犯執行死刑。
據介紹,這4起案件分別是楊棟棟故意殺人、搶劫案;項宗成故意殺人、搶劫案;逄金明故意殺人案;趙龍龍故意殺人案。上述4人均因罪行極其嚴重,被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后,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并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安排楊棟棟、項宗成、逄金明、趙龍龍的親屬進行了臨刑會見,后依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