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免于行政拘留
當天下午5時30分左右,自告奮勇的柳某開著面包車,幫一朋友拖著一輛損壞的電動三輪車到附近修車店維修,被巡邏至此的交警查獲。
了解情況后,民警跟柳某的父親取得聯系,電話那端的柳先生一聽是交警打來的電話,嚇了一跳,以為孩子果真發生了交通事故,當民警告知其前后情況后,他終于放下懸著的心,不停地請求民警一定要看住孩子,別讓他再開車出去。隨后,柳某的父親急匆匆來到交警隊,連連向民警道謝,答應以后一定會看護好車輛和鑰匙。由于柳某未滿18周歲,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免予其行政拘留的處罰,給予1000元的罰款,由其家人將他領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