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4月11日訊(記者劉飛躍)讓市民金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個月前還是原告的他居然被推到了被告席。11日下午,歷城城市停車建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歷城停車公司”)起訴車主金先生欠繳停車費一案正式開庭審理。因雙方對事實認定存在分歧,法庭并未當場宣判。
11日下午2時,庭審正式開始。歷城停車公司代理律師列舉證據稱,被告金先生在2015年11月、12月間把私家車停放在歷城區七里河路涉案路段,按照規定,金先生應該繳納每天29元的停車費用。“29元停車費的計算方式為:早8點到晚8點,每天12小時,每小時2元;晚8點到次日早8點,每車次5元。”
原告律師稱,歷城停車公司的收費依據是經營執照、 《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 《濟南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管理辦法》,這些依據已向法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