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錢后,翟巖民在微信群里發布信息,“慶安被拘的勇士們,給你們聯系了一個小活兒,應當事人的需要前往濰坊圍觀一個冤案,提供食宿費用并有誤工補償,時間為一天半,愿參加者即刻報名(僅限慶安被拘的勇士)。”

  信息一經發布,外號“老道”的劉星等一批“訪民”聞腥而至。在翟巖民的指揮策劃和劉星的牽頭組織下,6月14日,15名外地“訪民”陸續到達濰坊,與已在濰坊等候的劉建軍、賈某某等人見面。他們簽訂了“授權書”,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人民有權監督司法”標牌,又新制了“徐某某無罪”橫幅,并進一步商定了第二天的“聲援”方案。

  根據辦案民警出示的一份花名冊,15位“訪民”當天都領到了500元“報酬”,并在冊上簽名確認。

  “按照潛規則,如果這事辦成了,劉建軍還會給我錢作為報答,但是錢數沒說。如果訪民被拘留,劉建軍會協調當事人家屬支付給訪民一部分錢作為慰問金。”翟巖民供述。

  而對于劉星等人能否“把事辦好”,翟巖民當時頗有信心:“他以前也給別人聲援過,就是通過靜坐、喊口號、舉標語、打橫幅等方式,目的是造勢,拍照發到網上,給法院施加壓力,讓法院改判。”

  6月15日早上,徐某某的關系人與“訪民”匯合后趕到法院門口,便上演了前文所述的一幕。

  “接活”范圍不分地域,“慶安事件”亦在其中

  落網后,翟巖民對自己的涉嫌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辦案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翟巖民組織策劃“訪民”滋事已經不是第一次。僅2014年以來,翟巖民直接組織和幕后指揮各地“訪民”“聲援”滋事事件就多達9起,包括近日組織“訪民”去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舉牌“聲援”“慶安事件”。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這些犯罪嫌疑人已經形成了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利益共享的有組織犯罪團伙。一些人將此作為謀生之道,只要有人出錢,無論天南海北,無論案件事實如何,他們都會趕去“聲援”,并在境內外網站上傳播,目的就是制造國際影響,借此向事發地有關部門施加壓力,從而干擾事件處理或案件判決。來濰坊之前,他們本來還接了另一單“活兒”,打算在濰坊完事后,南下廣州“聲援”當地一起“冤案”。

  記者了解到,這一涉嫌有組織犯罪團伙對外號稱“維權”,其中一些人卻連自家的老人小孩都不聞不問。如翟巖民,家有90多歲的老父親,卻沒有盡人子之孝,整日忙于組織“訪民”承接各地“聲援”業務;又如“老道”劉星,他生有8個小孩卻不撫養,將其中4個未成年子女甩給當地政府,自己長期滯留北京糾集“訪民”滋事收錢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