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能眼瞅著錢被挪用,推行“總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

  另外,在《意見》中還明確了銀行的責任義務,既然農民工們的工資存在你這里,你就得負責。其中,規定實行工程建設項目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同時,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出具的項目資金到位證明所涉及的專項資金,必須保證用于該工程,并由工程施工許可部門會同出具證明或擔保的機構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流向,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每月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所在項目務工人員工資發放明細(銀行發放記錄)。(原文來源:爆三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