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央求“希望能給我一條生路”

  王月福在另一封家書中稱,“我本沒有傷人的故意,造成這種結果,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結果,我真是把腸子都悔青了,盲目聽從了別人的安排,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更給你和家里的老人還有我們一雙年幼的兒女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他還在今年5月17日寫的家書中稱,“十分后悔自己做出的選擇,盲目的聽從,大難面前心里想的卻是替別人脫罪,我真愚蠢”

  劉彥彥還給前街一號(微信號:qianjieyihao)記者提供了王月福在2月26日寫給最高法法官的信。

  王月福在信中稱,此案中放火的方式不是他提出來的,他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是受人指使替人辦事。其主觀上沒有傷害別人的意圖,只是想嚇唬嚇唬,其對李青等人也反復強調“別傷著人”。

  他稱,在這起放火案中,自己既不是主謀,也不是具體實施者,雖然是參與者,但并沒有不可饒恕的主觀惡性。他還在信中講了自己的家庭狀況,案發時自己的妻子還懷著孕,“希望最高法院法官能給我一條生路,我保證以后遵紀守法,多做好事,來回報社會,回報家人,回報你們的再造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