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受壓力后又找王月福
裁定書認定,后崔連國打電話給王月福,讓其與杜群山聯系。當日下午,杜群山與王月福見面,杜群山讓王月福幫忙恐嚇杜家疃村組織施工的村民,王月福同意。當日17時許,王月福租賃到一輛白色轎車。20時30分許,王月福駕駛該轎車再次與杜群山見面,并帶王月福指認部分阻止施工的村民及住處,還到工地附近查看。
3月17日早上,王月福將準備恐嚇杜家疃村民一事告知李青、李顯光、柴培濤,與3人商定持刀恐嚇村民,并帶3人到工地現場查看。當日下午,王月福又載李青等3人購買4把砍刀等作案工具,商定當晚行動。之后,杜群山電話通知王月福暫停行動。
崔連國稱,3月17日中午,呂中科再次打電話催崔連國,問他找人沒有,讓他趕緊想辦法。
裁定書稱,呂中科向付強匯報找崔連國幫忙解決杜家疃村民阻止施工之事時被付強制止,而打電話要求崔連國停止,崔連國也通知王月福暫停。王月福即電話告知柴培濤等人當晚停止行動,并將租賃轎車歸還租賃公司。
“3月19日至20日,顧秀軍又接連來到村委,讓我們無論用什么辦法,這兩天工地必須開工,我感覺壓力又突然增大了,又產生了找人嚇唬村民的想法”,杜群山稱。
裁定書認定,因勸說村民工作仍無進展,3月20日,杜群山約王月福下午見面后,二人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壞帳篷,以此恐嚇村民,王月福遂將此事告知李青。
放火致人死亡后7人被抓
裁定書認定,王月福與李青、李魯清(王月福的姻親)一同到汽車租賃公司,由王月福作擔保,以李魯清名義租賃一輛轎車,李青讓李魯清載其用王月福提供的錢購買帽子、手套等,并到開元御景工地附近查看帳篷位置及沿途監控情況。李青回到租住處后將當晚用汽油放火一事告知同住的柴培濤、李顯光。
王月福則獨自到崔連國辦公室,將杜群山與其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壞帳篷一事告知崔連國,崔連國表示放火是犯罪,是找死。王月福表示只是嚇唬嚇唬后,崔連國未再表態,亦未進一步制止。王月福此后將一瓶汽油送至李青等人的租住處,指使當晚用該汽油燒帳篷,并聯系劉長偉參與。李青、李顯光、柴培濤、劉長偉4人商定次日凌晨作案。
21日1時30分許,李青、李顯光、柴培濤、劉長偉駕車前往現場。途中,李青等人戴上帽子、口罩、手套,李青和柴培濤將前后車牌用布套遮擋,柴培濤用飲料瓶里的汽油將毛巾浸濕,交給劉長偉。1時50分許,李青等人到達施工工地附近,柴培濤停車等候,李青、李顯光、劉長偉各持1把砍刀來到由村民值守的帳篷處,李青站在門口,防止帳篷內的村民出來發生廝打,李顯光將汽油澆在帳篷外側東南角處的沙發及帳篷上,劉長偉用打火機點燃沾有汽油的毛巾扔到沙發上引燃帳篷。見帳篷起火,柴培濤駕車載3人逃離現場。
此事致帳篷內4名守地村民1死3傷,價值9770元的物品被燒毀。
當日上午,王月福得知帳篷內有人被燒死、燒傷后,安排李青等人丟棄作案工具及作案時所穿衣物,并給李青5000元現金。當日下午,柴培濤駕駛租賃的轎車載李青、李顯光至山東省昌邑市圍子街道辦事處引黃濟青黃埠節制閘水渠,將砍刀、帽子等作案工具及劉長偉作案時攜帶的手機拋入水渠。
3月24日晚,偵查人員將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青、王月福抓獲,將與李青同住的李顯光、柴培濤帶至公安機關進行詢問。經詢問,柴培濤首先供述了放火的犯罪事實。次日,偵查人員相繼將劉長偉、崔連國、杜群山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