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通信公司維修基站的男子利用熟悉基站的便利,多次盜竊基站的備用電瓶,將價值1000多的電瓶以廢鉛的價格賣給廢品收購站,作案11起,涉案價值10余萬元。近日,槐蔭警方通過鎖定運輸電瓶的面包車,抓獲兩名嫌疑人。
11月22日,濟南市槐蔭分局接到某通信公司報警稱:該公司一通信基站的電瓶被盜,該基站位于玉清湖派出所轄區。伊世金局長指示:案件擾亂了正常的通信運營秩序,要盡快破案,消除隱患。熊俊杰副局長靠前指揮。分局立即啟動打擊刑事犯罪區域化作戰新機制,抽調刑警大隊四中隊和玉清湖派出所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
該電瓶體積不是很大,但重量從50斤到100斤不等,所以工作人員初步判斷嫌疑人至少兩人。同時作案人作案手法熟練,作案時刻意躲避通信公司的后臺監測,據此分析,案件系熟悉電信設備安裝和使用的人員實施,從而縮小了偵查范圍,但是案發現場均處于偏僻地段,工作條件差,現場沒有留下有價值的線索。玉清湖派出所民警充分發揮人熟地熟的優勢,圍繞作案后運輸電瓶的車輛開展工作,以案發現場為中心向外延伸,調取了現場外圍古城村周邊各出入口的大量監控數據,夜以繼日開展研判,對案發時間段出現的400余輛各類車輛進行篩查比對,從中發現一輛車號為魯A8XXX0的面包車形跡可疑,案發當天該車的駕駛人員系孫某(男,22歲,濟南市人)。孫某系某通信公司員工,熟悉基站電信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經進一步工作,專案組確定孫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1月28日上午11點在槐蔭區張莊路附近將孫某一舉抓獲。
孫某自認為作案手段隱秘,拒不交待犯罪事實。專案組靈活調整審查策略,適時出示犯罪證據,成功攻破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線,最終孫某如實交待了今年10月以來伙同趙某(男,26歲,濟南市人)在槐蔭區盜竊通信公司基站電瓶,作案8起,專案組立即派出民警對趙某實施抓捕,于當天下午2點左右在槐蔭區閆千戶小區附近將趙某抓獲。經審查,趙某對盜竊通信公司基站電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供述出,其在于孫某“合伙”之前,就已經與李某有過三次“合作”,至此,兩名嫌疑人共交代作案11起,涉案價值10萬余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追逃中。
據了解,孫某與趙某都屬于技術型工作人員,熟知各種基點的工作規律,因為這種基站屬于保障通信的備用電源,如果不停電,就不會發現電瓶被盜,所以他們選擇的大多是郊區、人員稀少的站點,利用夜晚的時候,將電瓶偷走,以賣鉛的價格賣給收廢品的。他們有時也反套路偷竊,在白天,以工作維修的名義,堂而皇之的將其運走。
至此,分局迅速破獲了“11.22”特大系列盜竊電信設備案,打掉了一個專門盜竊基站電瓶的犯罪團伙,保障了正常的通信運營秩序,維護了我區良好穩定的社會治安局面。目前,嫌疑人孫某、趙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杜洪雷 實習生 丁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