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債務纏身,突發奇想 以“床照”敲詐錢財》

  1987年出生于山東梁山的邵軍債務纏身,有一天他突發奇想,不如偷拍入住賓館客人開房約會的視頻,實施敲詐勒索錢財來還債。2016年9月初,他購買了多套價值2000余元的針孔攝像頭,選定位于濟寧市的某連鎖酒店,登記入住后,偷偷將房間床鋪正對的電視機拆開,在屏幕下邊框不起眼的字母處打了一個直徑約1毫米的小孔,將針孔攝像頭成功安裝到里面。

  9月18日上午,邵軍通過遠程監控,發現一位女士正與他人在該房間開房,于是馬上開車到該酒店停車場進行蹲守。待該女士離開時,他偷偷記下其駕駛車輛的號牌,并通過非法渠道查到車主的個人信息和聯系方式,得知該女士姓吳。邵軍將視頻截圖,將“床照”發送到吳女士的手機上。

  “你是吳女士嗎?你在某連鎖酒店和別人非法同居,給你發的兩張視頻截圖你看一下。你及時把3萬塊錢打給我,我們都平安無事,要不就給你曝光。”當天下午,正和朋友打麻將的吳女士,忽然接到一名男子打來的敲詐勒索電話,頓時心煩意亂起來。她怕事情鬧大不好收場,當晚就按照對方提供的銀行賬號轉去3萬塊錢。由于擔心對方沒完沒了,次日她到公安機關報案。

  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經審查立案,2016年10月1日,邵軍在聊城市一賓館被抓獲。同年11月7日,任城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邵軍批準逮捕。

  經審查認定,2016年9月間邵軍在濟寧市某連鎖酒店、某假日酒店等賓館客房內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到入住客人在此開房約會的視頻,進行截圖后,先后向4名被害人索要現金共計13萬元,其中既遂4.1萬元,未遂8.8萬元。

  2017年6月18日,經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邵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