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班主任謊稱買房向家長借款 詐騙百萬獲刑11年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為償還賭債,北京某高校附屬小學班主任李某以買房為由,向班級里22名家長“求助”,累計借款111萬余元未歸還。2018年12月7日,被告人李某因犯詐騙罪被北京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罰金20萬元。
優秀教師沉迷賭球身陷巨額欠款
據了解,被告人李某自2008年起在北京某大學附屬小學擔任數學老師。2016年案發時,其同時擔任該小學二年級3班的班主任,在同事、學生及家長間口碑良好。但事實上,李某已沉迷賭球1年有余,并因黑彩身陷巨額欠款中。
2016年2月起,有家長陸續接到李某的求助電話,稱其買房子急需錢,請求家長幫忙,并保證在兩三個月內還款。考慮到李某在學校評價很好,和孩子關系不錯,22位家長在接到電話當天及次日紛紛匯款1萬元至5萬元不等,部分家長甚至主動提高了借款數額。
在第一批借款尚未償還的情況下,李某又以房子裝修,且母親已在老家賣房可以馬上還款為由,繼續向家長借款,有家長再次向李某匯款數十萬元。
借完錢從學校離職
2016年8月,李某主動從學校離職。與此同時,家長發現李某向班內眾家長大額借款事實,察覺到異常,在與李某微信聯系后,李某主動約家長們出來聊聊。
見面中,李某向家長交待,錢沒有被拿去買房,而是投資,后被朋友卷走,無力償還。現在自己已經離職,為還錢在教育培訓機構任教,懇求家長可以讓自己按月分期還款,2022年前保證還清。考慮到李某一直十分敬業,半數家長表示同意,并對失去這樣的班主任表示惋惜。
在后續的三四個月里,李某開始零星還款,金額在400元、800元、1000元不等;與此同時,網貸公司、銀行開始催繳李某欠款,家長陸續知道李某尚有其他巨額欠款。在還款8萬余元后,李某停止還款,家長聯系李某也越來越困難,隨后報警。
李某當庭翻供 稱是正常借貸
庭審中,李某當庭翻供,認為自己不構成犯罪。其認可借款理由、數額及錢款去向,但否認自己是詐騙,認為是正常借貸。李某辯護人亦認為李某和被害人之間屬民間借貸,雙方就還款已達成合意,且還款期限未到,不屬于詐騙。
北京海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經構成詐騙罪,故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罰金20萬元。
案件宣判后主審法官表示,借貸雙方是否有借條、雙方事后是否就還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不影響詐騙的成立,關鍵問題是被害人給付財物是否是陷入錯誤認識。本案中家長是相信李某借錢的用途是買房子、相信李某有償還的意愿和能力才同意出借錢款。
詐騙故意不取決于當事人自己的表述,要結合客觀證據綜合認定。本案中李某至今尚有大額案外欠款,其在短期內以虛假理由向眾多家長大量借款用以償還賭債,借款總額遠超過其正常收入水平,并無還款能力,在此情況下稱自己沒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
新京報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