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7月31日訊 近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某玉等1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張某玉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除張某玉外,其他同案犯分別被判處拘役3個月至21年不等有期徒刑。2000年10月,張某玉等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聚眾斗毆、槍擊,造成惡劣影響,逐步形成了以張某玉為主要領導、組織者的多人犯罪組織。

日照東港公安分局掃黑專業隊民警告訴記者:“許多受害人害怕受到打擊報復,不敢出面作證,我們辦案人員只能耐心地勸說,反復勸說,受害人才答應我們到其家里秘密取證。”
整個案件歷時近2年時間,輾轉多個省市,形成證據卷宗100余卷。據調查,以被告人張某玉為首的犯罪組織,先后實施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騙取貸款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在掌握確鑿證據后,日照警方將嫌疑人一舉抓獲。
日照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業隊大隊長安茂禮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組織4個,涉惡犯罪集團29個,涉惡犯罪團伙37個,抓獲各類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嫌疑人538人,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超過1.1億元,有力地維護了全市治安大局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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